自治州扶贫办、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在精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精河县扶贫办为全面做好扶贫资金进村入户,确保扶持项目优化配置,及时召开会议,对脱贫攻坚项目库项目进行梳理,坚持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服务于脱贫攻坚大局,紧密围绕脱贫攻坚规划,精确瞄准脱贫攻坚任务,做好扶贫项目的筛选和论证工作。经精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呈报,请审阅。
附件:1.精河县2019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备案表
2.精河县2019年度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安排情况统计表
3.关于对2019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
精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精河县财政局
2019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