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

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3

来源: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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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将工作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城镇友谊南路4号行政楼二楼;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533536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党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精河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过精河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共170条,其中:各类执法信息36条(行政许可12条、行政处罚12条、行政强制12条)、三公经费信息1条、“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13条、医疗卫生信息120条(含政务工作、卫生健康、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中国行动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建立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编辑,办公室主任负责初稿审核,分管领导二审,主要领导终审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务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公开信息安全。根据《精河县政务公开考核评分标准》《精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成员单位信息发布一览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按工作进展或时间节点公开各事项办理结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和强化约束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及时收集相关栏目信息,严格落实审核发布机制,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全面、信息安全。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加强密匙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指定专人负责密匙的保管和使用,确保网站信息安全;二是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优势,创新表达形式,提升传播效果。“健康精河”微信公众号发布政务信息70余条,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持续增强;三是借助重大卫生健康系统节日活动契机,通过开展义诊下乡、入户走访、医药文化宣传等多样化形式,广泛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公众健康意识,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落地见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将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作为基本工作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内容核查制度,逐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严格监督信息公开的格式及内容,力求信息内容全面、完整、准确、权威和及时,确保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协调性、一致性和及时性,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单位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2024年度未发生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主要存在:一是政务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发布及时率和频率有待提高;三是对部分栏目基本信息更新及时率有待加强。针对上述问题,在2025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完善每月对基本信息的检查机制,为做好政务公开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积极组织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质量和公示的及时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精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产生信息处理费的情况,在此专门报告。

审核人: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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