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

精河县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3

来源:精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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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教育局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30号八角楼;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5332400。

一、总体情况

㈠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县教育局通过精河县政府网等途径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54条。其中机构领导和机构设置3条,教育、教学、教研等教育领域241条,按季度公开三公经费4条,教育政策解读、区域划分等政务工作167条,“放管服”改革122条,认领一体化平台事项17项,同步做好机构设置相关栏目的实时调整。通过“精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21篇。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精河县教育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注重信息公开质量,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合法。及时更新内容,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度。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与政府信息平台对接,梳理整合教育领域的政策文件、教育教学信息等,按平台规范格式及时上传。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沟通,保障教育信息的全面性与准确性,方便公众一站式查询。开设“精河教育”微信公众号,结合教育热点和重要时间节点,策划系列主题推文,运用图文并茂、视频动画等形式,增强与公众的互动,提升公众号的影响力与服务性。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管理,定期组织学习政务公开政策法规、信息保密规定以及平台操作技能,提升人员专业素养,保障政府信息及时传达。

㈤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精河县教育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在信息发布前,由各部门指定专业且熟悉业务的人员对拟公开信息进行初步审核,重点审查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信息不存在错漏、关键内容缺失等问题。随后,分管领导进行二次审核,严格排查信息公开情况。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复查,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纠错程序,及时更新、修正信息,并向公众说明情况。通过这样层层递进、环环相扣的内部审核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筑牢坚实的质量防线,保障公众获取真实、可靠、可用的政府信息。本单位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2024年度未发生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74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㈠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㈡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㈢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㈣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㈤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㈥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㈦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相关承办科室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政务工作推进和保障运行机制不完善。二是对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进展滞后,相关科室思想上认识不到位,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三是管理不规范,工作人员频繁更换,变动后交接培训效果不佳,接续不畅,延误报送材料的情况时有发生。四是信息发布审核不严,未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机制,导致发布至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相关义务教育模块的内容存在多字错字现象。五是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使用不够规范,程序流程掌握不熟悉,存在部分事项超期办理现象。

2025年,我局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提高公开实效。一是加强组织建设,领导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和网站建设作为机关政府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单位主要领导每月听取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将任务细化至各科室,压实分管领导责任,加强指导管理,督促工作人员完成好每月工作任务。二是制定《精河县教育局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三审三校”各环节人员职责,认真落实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及时更新内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策解读产品,不断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度。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精河县教育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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