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

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4

来源: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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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4年,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督以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畅通公开渠道,回应社会关切,持续推进我县生态环境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㈠ 主动公开情况。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及热点,充分发挥精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动有关政务信息向公众主动公开,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今年以来,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在精河县政府网发布各类信息562条,其中政务工作类信息60条,全县空气环境质量相关信息12条,全县水环境质量状况及水环境质量监测报告58条,预算决算信息4条,转发转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41条,其他相关信息387条。

㈡ 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 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信息来源,加强审核把关,坚决做到责任明确、逐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实效性。全面梳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优化落实责任分工,构建完善网站管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制度体系。

㈣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生态环境保护专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自查自纠工作,依托51云监测平台对网站、平台内容和指标进行监测,及时检视问题,督促整改、总结经验。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补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等内容,提供更加便捷的办事服务体验。

㈤ 健全完善监督保障机制。按照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全局的年度绩效考核体系,让监督机制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任务实时跟进、强力推动、监督检查。着力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政府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三校三审》和保密工作要求,确保内容准确无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提醒,提出主动公开意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建立长效机制。构建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涵盖内容上报、更新及组织协调等各个环节。本单位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2024年度未发生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 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合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三 、 本年 度办 理结 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需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二是需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本系统内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频次和力度。

㈡改进情况。一是加强生态环境领域最新政策的解读、图解的收集整理,选取自治区、自治州生态环境官方权威网站上发布的图解、一图读懂、新闻发布会问答等多种形式的内容进行转载。二是有针对性地对业务科室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强化业务骨干提高本单位重点领域公开信息质量的意识,充分发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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