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

精河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2

来源:精河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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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办联系。地址:精河县经一路环保局办公楼四楼;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5330116。

一、总体情况

㈠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精河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3条,内容主要包括部门信息、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演练培训、防灾减灾政策、政务工作动态信息等,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不断促进辖区安全稳定。

精河县应急管理局密切关注暴雨、冰雹、大风等各类极端天气过程,及时通过应急监测指挥平台、云MAS业务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防范工作提醒,通过云MAS业务发送短信2.1万条,及时公布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和事故救援信息,更好地服务大众,为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优质、实时、高效的服务。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精河县应急管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精河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精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及时调整精河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学习和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安排专人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要求完成政务公开任务。

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政务信息日常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注重信息公开质量,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明确信息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把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其公开属性,充分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栏目的优化,确保政务信息全面、准确公开,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线上线下结合,通过“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地震应急宣传和演练活动。2024年,大型演练共15场次;开展地震、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691场次,参演队伍784支,参演人员76740人。对矿山、化工、工贸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教育培训50余次,发布灾害预警信息12.24万条。

㈤监督保障

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周密安排,加强监督检查。同时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二加强对平台的日常安全维护,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坚持开展定期重点排查,避免信息延迟发布或漏发,确保所有应该公开的事项及时公开、及时发布。三是本单位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本年度未发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事件,2024年度未发生应公开未公开等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㈠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㈡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㈢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㈣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㈤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㈥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㈦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二是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队伍素质培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学习好、理解好、运用好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重点,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本年度精河县应急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审核人:署合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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