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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关于2016年精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7-01-17

来源:精河县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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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精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2016年精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面对国内外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县始终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一切工作的总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年初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精河县第十五届人代会第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经济指标平稳增长。预计,2016年全县实现地方生产总值61.78亿元,同比增长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0.85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19.38亿元,增长21.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0%;第三产业增加值21.55亿元,增长20.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88.59亿元,增长22.1%,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04亿元,增长2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7.58亿元,增长12%。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实现14294元,比上年增加1056元。

农业基础持续稳固。全面落实各项惠农、富农政策,加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工转化能力、科技支撑能力持续提高。

工业经济逆势发展。大力实施“工业富县”战略,全年招引项目47个,累计到位资金62.4亿元,预计全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36亿元。

服务业活力逐步增强。围绕电商产业“一园一馆一条街”,建成了集电商营运中心、众创空间孵化基地、特色产品展示馆等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

固定资产投资强劲增长。坚持把投资作为强信心、稳增长的关键环节,通过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相关部委支持、分批次赴内地省(市)进行对接和招商推介、召开重点项目专题协调推进会、多渠道落实项目资金等有效措施,一大批关系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和支持。

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2016年新增10家棉花加工企业的资格认定工作;积极录入信息、收集基础资料为财政涉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发放补贴资金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序进行,实现了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30项,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行动,选聘科技特派员80余人带技术、带项目、带信息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建立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6个,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科技支撑

民生建设取得新成绩。以自治区第七个民生建设年为契机,扎实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大力实施“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强化城镇功能,有序推进城镇化步伐。

对口援疆工作进展顺利。2016年全县共实施了7大类湖北省级援助项目,援助资金3794万元。

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主要目标及建议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实施“稳定第一、民生优先、工业富县、城乡一体”四大发展战略。坚持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要求,本着总体上不低于自治区、自治州平均水平,部分指标又要力求体现县域特色和优势,建议2017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地方生产总值增长15%。其中:第一产业年均增长5%;第二产业年均增长21%;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9%,产业比重31:33:36;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0%;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00元以上;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范围内

三、2017年精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和措施

强化项目建设,在增强发展后劲上谋求更大作为

2017年,项目建设拉动投资仍是我县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

坚持转型升级,在做强产业实体上实现更大突破

坚持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和竞争力。

坚持统筹协调,在推进新型城镇化上取得更快进展

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突出改革创新,在推动科学发展上释放更强活力

一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进一步加快建设完善精河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进负面清单工作。推行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用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优化创新审批流程,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二是推进产业发展创新。以供给创新促进需求增长,推动形成新的增长点。发挥双创、“互联网+”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三是推进生产要素创新。深入研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落实措施,紧跟国家产业调整方向,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扎实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加紧推动产业重组,加快淘汰高污染落后产能,推进产能布局调整和优化升级。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特别是垄断性中介服务收费,切实改善实体经济经营环境。四是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成全县所有乡镇场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启动中医医院设备采购工作,落实人员编制,力争年内投入运营。继续实施全民健康工程。

坚持以民为本,在增强群众幸福感上做出更多努力

不断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让人民群众分享更多的发展成果,增强获得感。一是抓好扶贫脱贫工作。县、乡、村和“访惠聚”驻村工作队“三级联动”扶贫格局,深入开展遍访贫困户活动,重点把10个贫困人口集中的少数民族村队作为脱贫巩固的主攻方向,确保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上,脱贫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达3335元以上。二是拓宽创业就业渠道。通过产业发展、项目带动、开发公益性岗位、职业培训等多种途径和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等多种形式,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实施动态清零,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三是改善城乡居住条件。完成1800户安居富民房、158户定居兴牧和1260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四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等制度,确保各项保险应保尽保。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运行工作,提高城乡居民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实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一体化。按照自治区“双集中”要求,对有意愿的“五保”、“三无”老人、孤儿实现集中供养。建立健全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加快健康养老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五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加快平安精河、法治精河、过硬政法队伍建设,完善立体化、现代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六是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加强对口援疆各项工作,统筹用好4119万元援助资金。继续实施好15年免学费教育,做到所有适龄儿童入学全覆盖。稳步推进双语教育,新建25所村级双语幼儿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创建活动。落实好计划生育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水平。加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舌尖上”的安全。以“我们的节日”、“百日广场文化活动竞赛”等活动为载体,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建成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各位代表: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万众一心、不忘初心、锐意进取、攻坚克难、逆势而进,在建设“大美精河”的进程中谱写更加

辉煌的新篇章!

最后,祝各位代表和列席人员在新的一年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审核人:杨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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