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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7-07
来源:精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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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博精交罚(2022)006号
郭建立:
你的新A5L043车,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执行基准》之规定进行了5000元处罚。
审核人 :玛丽可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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