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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5-26
来源:精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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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号
案由
当事人
处罚结果
决定时间
执行情况
复议诉讼情况
自行履行
强制履行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1
精农(农药)罚﹝2022﹞1号
李某未按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案
李某
处罚款1000元
2022年2月18日
无
2
精农(农药)罚〔2022〕2号
袁某经营劣质农药案
袁某
1.没收“倾击”牌40%啶虫脒67包(100克/包);
2.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
3.处人民币3000元罚款。
2022年4月29日
3
精农(农药)罚〔2022〕3号
姚某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姚某
1.没收“广田通”牌33%二甲戊灵5桶(5升/桶),
2.没收违法所得525元,
3.处人民币5000元罚款。
2022年5月10日
审核人:潘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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