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

精河县发改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0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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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根据精河县发改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新党校楼2楼,邮编:833300,电话:0909-5332120,传真:0909-5332120;电子邮箱:1411568217@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精河县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改革工作和社会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公开实效,营造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㈠主动公开情况

今年我委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各类信息130条,其中公开指南、职权目录、年报共、6条,湖北援博动态16条,日常价格监测69条,重大建设项目建设与实施共22条、放管服动态14条、“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结果1条,政务公开62条。

一是公开机构及人事基本信息。公开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领导简介以及委机关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职责、设置、联系方式、人员名单及职务等情况。

二是公开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在网站上公布了包含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权、行政规划、其他权力以及权力项目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的行政权力清单和相应的廉政风险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三报三回程序,认真审核,并经县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20项行政审批事项以“权力清单”形式,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其中,行政许可类3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处罚类6项,行政检查类5项,其他行政权力类5项。

三是在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做好价格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价格执法、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收费标准调整农副产品市场价格动态、液化石油气市场销售价格动态等相关信息。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公共服务信息69条。

四是公开规划计划。及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和规划解读等,做到公开内容规范,形式便民。

五是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一是认真落实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了“三公”经费预算。二是编制和公布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建立了专项资金定期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了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保障专项资金决策科学、安排公平、使用高效。

六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明确申请公开收费标准、网上申请和结果查询,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

七是做好政务公开统计与年报报送工作。我委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报送要求,及时、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做到内容客观完整。

2020年以来,根据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我委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实施清单发布工作,我委共认领服务事项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共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我委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和我委机构调整情况,研究优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流程,提升全委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各项维护更新工作,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提升我委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0

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县政府办公室提出整改要求和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委将积极采取措施,以切实有效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信息公开信息时效性还有差距。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按时公开。二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

2020年,我委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公布力度,努力丰富公开形式,规范公开内容和渠道;努力促进信息公开、办事公开、政民互动在内容和形式上的有机结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精河县发改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审核人: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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