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0年

精河县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0

来源:精​河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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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根据精河县交通运输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交通运输局联系。【地址:新疆精河县友谊南路19号;邮编:833300;联系方式:0909-5332293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精河县交通运输局严格按照“公平、公正、便民”的总体原则和“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工作有序开展。

(二)规范内容,提高政务信息质量。主要做法: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对权责清单公开、规章制度、项目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进行公示。我局共在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28条,其中工作动态24条、权责清单公示63条、政策法规类2条、财政资金类5条,其他类信息公开34条。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及时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更新。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制作59项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网上精河进行公布,缩短办结时限,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便捷、高效;积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公开“两库一单”4条,共开展随机抽查4次。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扩大公开范围,拓展预决公开领域、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的方式,交通领域业务工作取得长足进步。2020年三公经费公开信息4条,放管服工作动态公开信息6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营造了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局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州、县关于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决策部署,狠抓工作落实,认真做好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施清单认领及发布工作,我局认领属于交通服务事项62条,梳理电子证照5个,完成事项认领及办事流程、依据等基础信息,在平台发布并在网上可办;通过继续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设立意见箱和意见簿,简化和公开办事环节,使交通干部服务各单位和群众的意识普遍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精河县交通运输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情况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我局突出以人为本,从加强政务公开管理和强化约束机制入手,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规定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经过拟稿、审核、公开等基本程序,同时,在信息的填报格式和发布内容上,又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力求信息内容全面、完整、准确、权威和及时,确保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协调性、一致性和及时性。以公开程序上的规范,保障工作制度的落实,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0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有待健全;二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针对上述问题,在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监督,更好地服务政府、社会和群众。进一步梳理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务信息,让群众方便快捷的了解政府信息,让政民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开展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精河县交通运输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审核人:王开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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