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

精河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1

来源:精河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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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由精河县司法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精河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经一路环保综合楼2楼 联系电话:0909-532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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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㈠主动公开情况

1.2021年度,县司法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88条,其中涉及主动公开信息54条。在主动公开目录中,分别涉及事项目录、意见征集、结果反馈、规范性文件、事前公开、事后公开、证明事项、政策解读共计8个栏目。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政府网站。

3.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及时回复网上互动交流、群众留言。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围绕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有力地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检查,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

㈤监督保障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高标准、严要求地进行,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制订了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及信息公开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具体事项和范围,优化了依法主动公开的工作流程。

2.精心组织实施,稳步推进政务公开。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021年,我局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先后公布了《关于公布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一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关于2021年度第一期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情况的通报》等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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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㈠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㈡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㈢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㈣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㈤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㈥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㈦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上级部门的引领与支持下,经过全局的共同努力,我局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有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业务衔接不够,公开工作仍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比较偏重文字形式,图表、视频等鲜活生动的形式采用不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重视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工作,明确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对各科室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充实,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工作条件。认真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精河县司法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审核人:封璐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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