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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2021年精河县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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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脊灰野病毒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巩固无脊灰状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工作的通知》(新政办明电〔2021〕68号)及自治州卫健委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自治州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

进一步消除我县脊灰疫苗免疫空白儿童,确保无禁忌症儿童应种尽种,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巩固无脊灰成果。

三、主要内容

范围全县。

对象:1.全县范围内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不论其居住地、出生地及其有无既往免疫史,均接种脊灰疫苗;2.既往含脊灰灭活疫苗(以下简称IPV)免疫史不足两剂次的,本次补充免疫补足两剂次IPV;3.既往含IPV免疫史两剂次及以上的,第一轮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以下简称BOPV“滴剂”或“糖丸”);4. 第二轮按照脊灰疫苗免疫程序要求,免疫剂次不足的开展查漏补种,补足免疫剂次。

㈢时间

第一轮:2021年3月22日—27日集中接种;3月28日—29日查漏补种。

第二轮:2021年4月19日—26日查漏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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