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程晓贸易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
精河县程晓贸易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存在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应注销而未注销的行为,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改正上述违法行为。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吊销你公司的营业执照。
责令改正通知书因通过登记住所及其他方式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现以公告送达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博精市监责改〔2023〕1-19号)。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909-5332233
附件: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企业名单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5日
审核人:郭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