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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1日
文号:精政发〔2023〕65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jzb/2023-00118
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呈请批复精河县规模以下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的请示》(精水利字〔2023〕168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精河县规模以下河流河道(乌杜娥勒河、呼尔斯泰乌逊河、乌拉斯泰河)管理范围划界报告,请你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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