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5日
文号:精政发〔2025〕29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jhxrmzf/2025-00000
精河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合并精河镇河畔社区等5个社区的请示》(精镇政〔2024〕17号)收悉。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镇合并河畔社区等5个社区。请你镇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做好社区撤并相关工作。
一、朝阳社区合并至东城社区
合并后,社区名称为“东城社区”。行政区划东至东城风景东区,西至高级中学,南至火车南站,北至乌伊路,区域面积约1.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567人,区域内预计入住1525户3901人,商户87家,党员48人。区域内有4个小区(电力公司家属院、东城风景、金色家园、翰墨尚苑)。办公地点设在精河镇东城社区现有阵地。
二、红枫社区合并至东郊社区
合并后,社区名称为“东郊社区”。行政区划东至林草局,西至团结北路,南至乌鲁木齐路,北至解放路东延(精河县第一小学),区域面积约1.7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570人,区域内预计入住2030户5001人,商户174家,党员70人,计划成立党总支。区域内有10个小区(朝阳一期、朝阳二期、初级中学家属院、幸福花苑、博雅二期、广源小区、石油公司家属楼、交警大队家属楼、林草局家属楼、传输局独栋楼等小区)。办公地点设在精河镇东郊社区现有阵地。
三、彩虹社区、现和平管辖的部分片区合并至团结社区
合并后,社区名称为“团结社区”。行政区划东至民航路,西至友谊南路,南至G30高速路,北至乌伊路,区域面积约0.99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367人,区域内预计入住1831户4420人,商户261家,党员67人,计划成立党总支。区域内有6个小区(路苑小区、广厦小区、吉祥小区、客运站小区、幸福里、祥福雅居)。办公地点设在精河镇团结社区现有阵地。
四、复兴社区合并至和平社区。
合并后,社区名称为“和平社区”。行政区划东至友谊南路,西至文化路,南至和平西路,北至乌伊路,区域面积约0.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940人,区域内预计入住1725户4813人,商户288家,党员96人,计划成立党总支。区域内有4个小区(和平小区、阳光美居、新和雅居、税务局家属院)。办公地点设在精河镇和平社区现有阵地。
五、河畔社区合并至滨河社区
合并后,社区名称为“滨河社区”。行政区划东至滨河北路,西至夹巴沟路,南至乌伊路,北至环城路,区域面积约1.7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254人,区域内预计入住2139户5200人,商户101家,党员63人,计划成立党总支。区域内有4个小区(滨河青城、滨河小区、滨河小苑、御景湾)。办公地点设在精河镇滨河社区现有阵地。
特此批复。
精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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