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5日
文号:精政发〔2025〕32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jhxrmzf/2025-00001
大河沿子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长青社区和文化社区合并的请示》(大镇政发〔2025〕11号)收悉。经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镇合并长青社区和文化社区。请你镇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做好社区撤并相关工作。
长青社区和文化社区合并后,社区名称为“文化社区”。行政区划东至迎宾北路,西至中山路,北至北京路,南至广州路,与曙光社区居委会、呼和哈夏北村村委会、额勒森陶勒盖北村村委会交界。辖区共有4个网格,区域内户籍人口185户481人,常住户数858户2595人,辖区商铺365户。区域内有5个小区(文化小区、第一中学家属院、朝阳小区、棚改四号小区、卫生院小区)和自建楼若干。办公地址设在大河沿子镇文化社区现有阵地。
特此批复。
精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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