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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7日
文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jzb/2025-00014
新政办发〔2025〕7号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验收管护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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