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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2日
文号:精政办发〔2021〕7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jzb/2023-00080
精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用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登记专用章印章,新印章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知。
附件: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登记专用章印章样章图案。
2021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1.启用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登记专用章印章,样章如下: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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