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4日
文号:精政办发〔2020〕8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jzb/2023-00093
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鉴于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为加强精河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精河县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如下:
主 任:张神飞 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主任:殷召强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 刚 八十三团党委常委、副团长
邹 磊 九十一团党委常委、副团长
委 员:阿斯哈提·沙亚别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四化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杜 萍 县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 亮 县委网信办副主任
冯 军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卡迪尔江·阿达木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沙比尔江·沙地克 县自然资源局四级主任科员
孙莲红 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苗长新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布音巴特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其仁巴特 县自然资源党组副书记、局长
袁红海 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邵志敏 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武新年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曹旭东 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 栋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卢 伟 县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许俊平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朱晓伟 县文体广旅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赵世霞 县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丽琴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雪丽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戎 波 县气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杨 刚 县科协常务副主席
任 飞 武警中队队长
章锦民 县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阿不都拉·克里木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齐 建 县防震减灾预警中心主任
詹利斌 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精河分司总经理
朱天喜 精河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谭 娜 精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亚尔买买提·马木提 大河沿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尼·加甫 托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巴哈提·布然哈孜 托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左合肉拉 茫丁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艾斯哈提·阿哈提 八家户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亚里坤·阿地里 阿合其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彭英波兼任,副主任由阿不都拉·克里木兼任。
㈠委员会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㈡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防灾减灾救灾活动方案;定期向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㈢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党委宣传部:制定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方案,组织开展抗灾自救知识宣传;按有关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信息。
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减灾委日常工作;组织协调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收集、核查灾情,汇总灾情需求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发布救灾相关信息;会同财政部门监管救灾款物的使用;组织救灾捐赠和灾民转移安置;参与因灾倒塌、损坏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会同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确定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负责组织协调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有关部门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强价格管理和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稳定;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精河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县财政局:负责中央、自治区和精河县安排的救灾资金筹集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分配下达救灾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救灾工作经费,确保救灾减灾工作顺利开展。
县纪委、监委:督查各级各部门应急救灾履职情况;监督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查处应急救灾违纪违规人员。
县公安局:负责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组织灾民临时安置点的防火检查、消防宣传和应急救援。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组织协调灾区急需救灾物资的生产、调运;负责组织协调救援物资和生活用品市场供应;负责灾区信息网络资源的协调、管理和重要信息系统容灾备份工作;指导救灾减灾信息资源开发和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协调灾区应急通讯保障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救灾减灾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书本工作;负责灾后教学秩序的及时恢复。
县卫健委:负责应急医疗救治、灾后疫情监测和卫生防疫,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饮水食品卫生;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救助;监督管理捐赠的食品药品。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预报及防治规划,协助抢险救灾;林草方面:负责沙尘暴、重大林草业有害生物以及森林草原火灾的监测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草原病虫草鼠防治、草原火灾防治。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灾区环境应急监测、监理,分析判断污染扩散趋势,提出治理意见。
县住建局:协助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鉴定、修复、重建等工作,负责协调灾后应急供排水、供热、供气等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灾民转移运输;负责抢险救灾道路交通保障和灾后道路恢复。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抗旱抢险、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重大农作物病虫鼠害防治、灾后农业生产恢复;负责组织协调动物疫病防治和灾后牲畜饲草料供应。
县科技局:负责安排重大救灾减灾科研项目,普及防灾减灾科技知识。
县外办:负责协调联络救灾减灾对外交流协作、外援物资接收等工作。
县文体广旅局:负责抢险救灾减灾、捐赠等活动的宣传报道和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灾后恢复。
县统计局:协助分析、汇总灾情统计数据。
县防震减灾中心与预警中心:负责地震预警、监测、预报,组织开展地震现场强震动观测、余震监测、震情分析会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地震应急救援等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防灾救灾气象服务。
县科协:协调各类学会开展抗灾救灾研究工作。
县网信办:引导涉及防灾减灾救灾网络舆情;协助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县红十字会:参加灾区伤员救治工作,协助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精河分公司:负责灾后电力设施抢修和供电保障。
精河县电信公司:负责灾后无线电设施抢修和通讯保障。
精河县武警中队:组织驻精武警部队参与抗灾救灾,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精河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应急演练、灾区消防、参与抗灾救灾工作。
2020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