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8日
文号:精政办发〔2020〕4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jzb/2023-00095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对精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精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希别克·努尔旦 县党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神飞 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阿斯哈提·沙亚别克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石 娟 县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杜 萍 县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炎召 县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周洪亮 县党委统战部副部长
马军福 县党委巡察办主任
孙 拓 县党委编办主任
杨 亮 县党委网信办副主任
周曙光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闫昆旺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超明 县发改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孙莲红 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许俊平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赵世霞 县科技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苗长新 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谢启明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阿·才登巴力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达·丹白 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郝月萍 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方 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巴 塔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邵志敏 州生态保护局精河分局局长
武新年 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曹旭东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卡迪尔江·阿达木 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 栋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
卢 伟 县卫健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廖 欣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袁红海 县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晓伟 县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家宏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杜雪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朱春香 县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冯 军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 华 县总工会主席
贾艳宁 县团委副书记
李红霞 县妇联主席
李 峰 县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田 杰 人行精河县支行行长
谭 娜 精河镇镇长
亚尔买买提·马木提 大河沿子镇镇长
尼·加甫 托里镇镇长
巴哈提·布然哈孜 托托镇镇长
左合肉拉 茫丁乡乡长
艾斯哈提·阿哈提 八家户农场场长
亚里坤·阿地里 阿合其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孙莲红兼任,副主任由田杰兼任。
领导小组职责:统筹协调推进精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程,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研究制定精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长期规划;建立健全精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体系、信用标准和联合征信技术规范;协调推进精河县政府信用信息资源整合和交换,建立健全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的开放和应用工作;协调推进精河县信用文化建设和诚信宣传工作;研究解决精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完成精河县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综合协调;负责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事项。
2020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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