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精政办发

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31日

文号:精政办发〔2021〕11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jzb/2023-00108

关于成立精河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精河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24号)精神,现成立精河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小组成员

组长:

黄希别克·努尔旦

县党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才·达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多力肯·拜山巴依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方

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有军

县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世岭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孙莲红

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其仁巴特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廖 欣

县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晓伟

县文旅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 军

中国人民银行精河支行党组成员、副行长


谭娜

精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沙拉依丁·努尔

大河沿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阿·才登巴力

托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阿斯哈提·沙亚别克

托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居拉提·赛西民

茫丁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人选


卡迪尔江·阿达木

八家户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亚里坤·阿地里

阿合其农场党委副书记、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多力肯·拜山巴依同志兼任,成员单位领导如有工作变动,由所在单位新任领导接替,不再另行行文。

二、领导小组职责

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精河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开展精河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专项工作;

㈡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精河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专项工作;

㈢及时解决精河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推动精河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㈣对各乡镇场、各成员单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进行统筹、督导、考评、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㈤研究其他需经领导小组审议的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㈠学习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及县党委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

㈡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任务,负责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精河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专项相关工作;

㈢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指示、部署,及时了解掌握精河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㈣认真分析精河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上报有关信息,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意见建议;

㈤总结推广各乡镇场、各成员单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的典型经验做法;

㈥督促、检查各乡镇场、各部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专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021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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