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精政办发

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文号:精政办发〔2024〕27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jzb/2024-00031

关于印发《精河县2024年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方案》的通知

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精河县2024年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精河县2024年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方案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合理调整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科学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族群众期盼相适应,让每个孩子都能平等享受优质教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㈠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围绕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具有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采取兼并、整合、重组等方式改造薄弱学校,着力解决县域内学校大班额问题,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㈡基本原则

1.科学合理原则。根据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统筹县域教育资源,有序加强城镇学校建设,积极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生均运动场及教学辅助用房不足的问题,学校布局既要有利于为学生提供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又要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方便学生就近入学;既要防止因撤并学校导致学生上学困难造成辍学,又要避免出现新的“空心校”。

2.就近入学原则。原则上小学1—3年级学生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在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有保障的前提下可适当寄宿;初中学生根据实际自主选择走读或寄宿。

3.适度集中原则。按照初中相对集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使小规模学校向大规模学校或城区学校集中。

二、发展现状

㈠总体情况

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28所。按办学类型分:幼儿园14所,小学9所,初中3所,九年一贯制1所,高中1所。

全县在校生总数16546人,其中普通高中1480人,初中3836人,小学8397人,幼儿园2833人。

全县现有在职在编教职工1808人,县聘100人。按学校层级分:高中168人,初中428人,小学784人,幼儿园428人。专任教师1296人,其中高中126人,初中295人,小学610人,幼儿园265人。

㈡基本情况

精河县初级中学:位于精河镇团结北路5号,校园占地面积71081.6平方米,现有教学班30个,在校生1345人,教职工152人。

精河县第一小学:位于幸福西路3号,学校占地面积30682平方米,现有教学班35个,在校生1637人,教职工125人。

精河县阿合其中学:位于阿合其农场警民路2号,学校占地面积29715.87平方米,现有初中教学班6个,在校生160人,教职工28名;小学教学班10个,在校生291人,教职工42人。

三、合并的必要性

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家长对于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让更多的孩子享受良好的校园环境、较好的硬件设施、优秀的教师资源,根据乡镇中学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采取强校兼并弱校的办法,是解决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瓶颈”的理想办法。

㈠合并乡镇学校是优化全县教育资源的需要。由于校际间办学条件、师资水平和教育质量的差异,以及城镇化进程加快等原因,导致学生的优向流动,向县直学校集中,“县直学校挤、乡镇学校空”问题突出,城区学校现有学位已不能满足求学需要,大班额现象严重;而乡镇中学学生数少、专任教师缺乏、办学条件简陋,政府还需投入大量资金维修校舍,教育资源利用率低。

㈡合并乡镇学校是推动全县教育质量优质均衡发展的需要。多年来,由于人口出生率、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地理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使乡镇中学形成了从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到办学水平强弱悬殊的发展格局。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国义务教育法的方向性要求,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内核。《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10〕1号)要求“各地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把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博州2021-2025年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规划方案》(博州教发〔2022〕94号)的要求,将乡镇中学合并到县直新建校第四中学是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实现教育公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需求的关键举措。

四、目标任务

精河县第四中学计划开设36个班,每班50人,可容纳在校生1800人。根据《关于规范中小学内设机构及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指导意见》(博党教发〔2022〕13号)要求进行测算,精河县第四中学需配备教职工133人,核增附加编制4人,其中专任教师122人,职工16人,内设机构可设立教导处(室)、总务处(室)、德育处(室)、办公室及其他3个内设机构,书记、校长各1名,副校长3名,内设机构主任7名。

五、工作措施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平稳过渡,保障入学”的工作思路,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

㈠学校布局调整规划

精河县第四中学投入使用后,精河县初级中学整体搬迁至四中;精河县阿合其中学中学部160名学生分流至精河县第四中学,同时招收大河沿子镇中学自愿来精河上学的学生。计划开设36个班,可容纳1800人。阿合其中学更名为阿合其农场小学。

精河县第一小学整体搬迁至精河县初级中学校址,计划开办38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1710人。

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重新划分县域内各学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切实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㈡合并后学校规划

1.学校规模

学校 走读生 寄宿生
精河县第四中学 987 700
精河县第一小学 1644 0
精河县阿合其小学 246 0

2.精河县第四中学岗位设置

教学岗位(共122人):学校合并后,七年级共有学生537人,教学班12个,班均45人;八年级共有学生587人,教学班12个,班均49人;九年级共有学生600人,教学班12个,班均50人。根据《关于规范中小学内设机构及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指导意见》(博党教发〔2022〕13号)要求进行测算,合并后需设教学岗位122个。

寄宿管理岗位(共8人):合并后预计住宿学生800人左右,从安全管理角度出发,对寄宿生的管理需安排宿管岗位8个(男4人,女4人),按照两班倒工作制进行宿舍管理。

食堂岗位(共28人):食堂采买岗1个,食堂工作人员27人(厨师3人,帮厨4人,面点师4人,择菜洗菜4人,切菜配菜4人,保洁4人,洗碗4人)。(根据精河县高级中学、精河县第二中学和托里镇中学等有寄宿生和食堂的学校进行测算)其他岗位(共11人):根据实际需要需增设保安岗位4个,图书管理员岗位1个,食堂宿管中层管理岗1个,维修岗位1个,保洁岗位4个。

综上所述,合并后共需设岗教师169人,其中后勤共需47人,所需后勤人员由精河县教育局自行调剂。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机构编制标准》(新党编办〔2022〕21号),要求“深化中小学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学校保安、保洁、食堂等后勤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建议后勤服务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3.学校人员安排

根据合并后精河县第四中学需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精河县中小学、幼儿园适岗竞聘工作实施方案》,教师从精河县初级中学、大河沿子镇中学、阿合其中学统一选聘,通过选聘结果对教师进行合理安置。

六、保障措施

㈠成立机构,精心组织。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教育的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工作,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明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强化宣传、协调、督促检查等重点工作,确保规划方案顺利实施。

㈡加大投入,整合资源。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两个只增不减”,努力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支持力度。加强经费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㈢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对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建设用地,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严格加以控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或挪作他用。把中小学校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均衡推进。中小学学校建设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标准,依法实行各项有关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㈣落实责任,稳步推进。上下联动,落实责任,妥善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学生享受到良好的教育教学资源。

附件:精河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表


附件:


精河县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表
学校情况 布局调整意见 布局调整后学校情况
学校名称 学生数 其中:寄宿生数 教职工数 班级数 少数民族学生 保留 撤并 撤并后并入学校 学校名称 学生数 其中:寄宿生数 教职工数 少数民族 班级数
精河县阿合其中学(初中部) 160 30 28 6 132
精河县第四中学 精河县第四中学 1687 700 169 1070 36
精河县初级中学 1370 76 152 30 938
精河县第一小学 1637 0 125 35 849
搬迁至初级中学校址 精河县第一小学 1644 0 125 852 38
精河县阿合其中学(小学部) 291 0 42 10 245

精河县阿合其农场小学 246 0 42 200 9

审核人:申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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