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精政办发

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

文号:精政办发〔2024〕13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jzb/2024-00016

关于印发《精河县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精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精河县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精河县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破除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根据《精河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冬季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精党办通字〔2024〕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㈠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自治区党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州党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便民利企为目标,以“一网、一门、一次、一窗”改革为抓手,以打造智慧政务为支撑,实行精准施策,通过创新机制促改革、优化流程促审批、规范清理减材料、最大限度减时限、转变作风提效能五个方面优化审批效能,在全州打造智能高效、公开透明、服务便捷的审批服务体系,进一步激发新活力、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培育新动能,营造更优质营商环境。

㈡主要目标

——实现多门审批向集中审批转变。全面推行集中审批服务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网上审批服务要向全县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推行“一网通办”,实现线上线下全链条、全流程集成服务,真正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进多门”“跑多窗”问题。

——实现标准分散向标准统一转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构建全州统一的事项标准、受理标准、流程标准、服务标准,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切实规范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推行“阳光审批”。

——实现传统审批向智能审批转变。坚持互联网思维,深化“互联网+审批”改革,同步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平台建设运行,实现线上线下审批服务深度融合、集成办理,最大限度提升审批服务扁平化、智能化、便捷化。

——实现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推进审批服务监管方式创新,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以高效监管保障审批服务。

二、重点任务

㈠创新机制促改革

1.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管理,严格权力运行监管。按照《精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精政办发〔2023〕11号)要求,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管理,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为企业和群众打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加快完善与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草中心、县消防救援支队、气象局、税务局、烟草专卖局、邮政管理局、人行精河分行、统战部、外办、档案馆、各乡镇场人民政府

2.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按照《自治州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博州政办发〔2021〕48号)要求,以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为重点,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更好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3.加快“数据共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自治州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博州党办发〔2023〕20号)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构建协同融合政务“一张网”,推进“博事通”“博贸通”等场景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博事通”平台“应上尽上”,逐步实现各部门业务系统与“博事通”平台互联互通,将州县两级部门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均纳入“博事通”平台一体联动、同源管理,实现行政审批“掌上办”“指尖办”。

牵头单位:县数字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场人民政府

4.推动审批职能向基层延伸,打通行政审批“最后一公里”。按照《自治州各级政务(便民)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升方案》(博州政办发〔2022〕73号)要求,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推动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延伸。科学合理设置村(社区)便民代办点,据实将可下放、能办理的事项如农村低保、医保、教育等相关事项,下放至村(社区)受理。全面梳理乡镇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和村级代办清单,细化政策标准,简化工作流程,核减提交材料,编制简明指南,为各族群众打造家门口的便利便民大厅。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国网精河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场人民政府

5.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梳理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规范等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严格落实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做到“清单之外无中介”。实施中介服务全过程监管,保障入驻“零门槛”、信息“全公开”、交易“多元化”、评价“全过程”,实现中介机构从粗放式松散管理向精细化集中管理转变,有效推动中介服务质量提升。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

6.推动“州内通办”,跑出审批“加速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事求是对权限内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高频多发事项,制定通办清单。要切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强化信息支撑,推动税务、出入境证件、公安交管等一批高频多发事项实现“州内通办”,并将事项清单公布公告。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㈡优化流程减环节

7.深化“证照分离”,提升企业准入准营便捷度。按照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更大力度实施“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优化升级改革事项,适时动态调整清单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运用,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扩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方便市场主体办事创业。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林草中心、行政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气象局、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各类市场主体(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公示时间由45天压减为20天。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优化“企业注销专区”平台功能,实现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医保等部门注销业务“一次申报、信息共享、并联办理、一网通办”。落实《企业注销指引》,解决企业注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提供更加规范的行政指导。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

9.深化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提升流程审批简洁度。针对当前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现象,在申请材料主体齐全,具备基本审批条件的情况下,经书面承诺后,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服务。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法定规划和环境准入条件且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审批“容缺受理”,相关证明性材料可在审批前提供。改变以往“材料不全不办”变为材料不全的情况下“边受理边完善”,推动审批服务效能再提升。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林草中心、行政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气象局、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推行“全程网办”,提升网上审批便利度。依托精河县政务服务网,落实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经营范围标准化选择,实现企业营业执照审批0.5个工作日内办结。执行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市场主体可以登记一个住所和多个经营场所。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税务局、商工局、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㈢规范清理减材料

11.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审批材料。针对个人办事的,做到办事指南“一单清”、群众咨询“一口清”、受理材料“一手清”,确保事项办理“一次成”。针对企业办事,做到材料瘦身、流程精简、时限压缩,确保限时办结。针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由首个部门负责收取全部材料,其他部门不得要求提供任何材料。相关部门要确保窗口首席代表授权到位,确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一律由单位负责人到窗口或通过网上审批系统审签。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林草中心、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局、残联、人民武装部、国网精河县供电公司

12.推进“减证便民”,优化审批方式。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实行证明事项清单式管理,全面梳理“无证明”事项,做到无证明规定的不收、由本部门出具或可通过本部门信息平台、可自行查验获取的不收。全面推行数字政务场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通过数据共享、网上开具等获取的信息,简化企业群众需提供材料事项,实施替代渠道多样化、政务服务便捷化、政务审批高效化。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社局、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医疗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草中心、税务局

13.探索推进“免证办”,提升审批效率。在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流程优化、机制创新和技术保障,依托一体化平台推进电子证照深化应用和互通互认。全面开展证照(证明)梳理,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事项推行通过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实现材料免提交。推动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拓宽应用领域,明确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效力。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社局、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医疗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草中心、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㈣最大限度减时限

14.推行“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压缩审批前期“进程”。坚持“提前介入、尽早踏勘,主动对接,热情服务”,与建设单位提前沟通解决土地、规划方面的具体问题,深化区域综合评估,推行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土地供应前由属地政府开展相关评估和现状普查,企业拿地后无需再提供清单内的评估评审报告,在有条件的园区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并设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控制性指标。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确保项目在保鲜期内达产达效,降低企业投资风险。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商工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工业园区、公铁物流园

15.落实“马上就办”,优化审批效能。对一个项目需要向同一行政部门申办的多个审批事项,整合办理流程,实现“一次受理,集成审批”;部门行政审批涉及2个以上内设业务科室的,一律实行并联审批,压缩行政审批在部门内部的流转时间;一项审批涉及多个部门的,确定主牵头部门受理,其他部门一律采取并联审批的方式,同步评审,同时提出审批意见,由主牵头部门统一汇总出具审批文书;需要上报办理的审批事项建立“三级(或两级)联动”审批流程,实现审批事项“一次申报,就近办理”;积极开展主动服务,围绕重大项目,开展跨部门联合审批和全程代办服务。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社局、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医疗保障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草中心、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16.探索远程踏勘“零接触”,压减审批时限。探索通过远程踏勘“云服务”,实现远程、无接触地“面对面”视频勘查,通过精准定位、视频通话、电子签名、实时推送、全程记录等,打破传统现场踏勘时间、空间限制,将服务延伸至手机端,助力审批服务“云提速”。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草中心

㈤转变作风提效能

17.深化拓展“企业包联”活动。健全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企业工作机制,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联系,开展领导干部包企业、包项目、解难题大走访活动,上门听诉求、送政策,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面临的难题。建立问题诉求直达、协调解决、定期调研、沟通反馈、台账管理等制度,打通高效服务企业的“快速通道”和有效解决问题的“绿色通道”。

牵头单位:县商工局、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工业园区、公铁物流园,各乡镇人民政府

18.搭建“12345助企热线”平台,筑起政企互通桥梁。发挥12345政务服务热线纽带作用,关注市场主体在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倾听企业提出的诉求和建议,按照《博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单受理工作规范(试行)》(博州政办发〔2022〕8号)要求,优化12345热线受理、办理、反馈、督办、回访、重办、评价等环节的办理流程,做到快速响应、诉求直达,形成“信息联动+跟踪督查”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实现“接诉即办”。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精河县供电公司、烟草专卖局、邮政管理局

20.打造“办不成事”窗口,擦亮“办事不求人”品牌。在全县所有直接服务于企业和群众的服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窗口,做到“不为难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理“疑难杂症”提供兜底服务。建立“办不成事”问题台账,按照“受理—研判—交办—办结—回访评价—总结—归档”的工作程序,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遇到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让“能办事、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成为标配,让企业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及办事群众通过各级政务服务网、行政(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微信、电话等各种方式,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与政务服务管理、监督和评价。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社局、文体广旅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林草中心、税务局、国网精河县供电公司

三、保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改革意识,统筹协调配合,把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协调部署,分管领导要常抓不懈、着力推进。各相关部门要具体协调推进,全力支持,抓好落实。

㈡注重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宣传舆论工具的积极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各项便民利企举措,让企业和群众第一时间享受改革红利。鼓励基层积极创新,培养典型,及时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做法,加以宣传推广,努力打造政务审批新名片。

㈢严格监督问责。建立完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及个人要及时进行问责。进一步加强窗口管理,强化督查巡查,完善相关运行管理办法,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对部门事项进驻、人员服务效能、日常考勤等进行考核评价,确保各项便利措施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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