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日期:
失效日期: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8日
文号:精政办函〔2026〕14号
有效性:现行有效
索引号:jzb/2026-000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校园安全工作部署,坚决防范遏制学生溺水安全事故,切实守护广大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要求,现就建立精河县预防学生溺水长效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决落实“一岗双责”,以最大限度减少溺水隐患、坚决杜绝溺水事故为核心目标,全面压实县、乡(镇、场)、村(社区)三级及各行业部门防溺水工作责任,实现全县重点水域隐患排查全覆盖、安全防护设施全配备、宣传教育引导全渗透、巡查管控值守无死角、应急处置救援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成立由精河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乡镇(场)、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应急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水利局、卫健委、民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组织督导检查、分析工作形势、统筹部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教育局,具体负责防溺水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信息汇总、考核通报、日常调度等工作。
三、建立工作责任机制
1.各乡镇(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组织开展预防溺水专项行动,统筹本辖区内防溺水隐患排查、设施布设、巡查管控、开展施救、宣传教育等工作,明确水域负责人,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配置应急救护设备,加强对危险水域的巡查,防止中小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戏水等危险行为,将责任细化分解至村队(社区)、网格、具体责任人,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建立完善重点关注学生联系制度,周末与假期上门入户,开展防溺水重点宣讲。
2.县教育局:全面掌握全县各学校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状况,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将防溺水知识纳入日常教学,通过主题班会、警示教育、家校联动等形式,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建立学生防溺水动态管理台账,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3.县委政法委:将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网格化管理和群防群治内容,协调、督导各级各部门落实防控责任,推动乡镇(场)、村队(社区)建立危险水域常态化巡查机制,督促法治副校长在学生放假前、新学期开学后定期组织上好一堂防溺水安全教育课。
4.县委宣传部:负责利用县广播、电视、官方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载体,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5.县应急管理局:加强应急值守工作,督促指导乡镇(场)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和落实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和措施,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演练,修订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推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6.县公安局:将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工作纳入公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负责水域治安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劝阻、制止、报告学生户外危险水域野泳、戏水等行为,依法处置溺水引发的治安事件,协助开展应急救援、现场秩序维护,做好涉案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7.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河流、水库、水渠、堤坝等水利工程水域的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河湖长制巡查职责,在辖区内重点水域、溺水易发区域按规定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牌、安全宣传标语和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水利工程运行期间的安全管控。
8.县卫健委:负责溺水事故医疗救治工作,组织开展急救知识培训,提升基层医护人员应急救治能力。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9.县民政局:发挥统筹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职责,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指导乡镇场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
10.县住建局:负责城区人工湖、景观水池、公园水域、建筑工地基坑积水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规范设置警示标识。
1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灌溉水塘、养殖塘等农业涉水区域的隐患排查、巡查、督导工作,指导农业经营主体、养殖户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2.学校:各级各类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全校防溺水工作负总责,深入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常识及救援方法教育培训,严格落实1530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做好安全提示;加强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学生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班级安全员制度,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外出下水游泳;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密切家校沟通联系,通过短信、家长微信群、钉钉群、《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强化学生和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完善家访制度,对重点关注学生,适当增加家访次数,教育引导学生预防溺水。
四、工作要求
㈠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进一步织密安全防护网。
㈡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联防联控。各乡镇(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措施,并对本地区、本部门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要通过明察暗访、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大督促力量,确保防溺水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㈢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取得成效。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建立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宣传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而发生学生溺亡事件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8日
审核人:申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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