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变动,需调整精河县堤防“三个责任人”,调整后“三个责任人”名单如下:
一、精河堤防“三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赵继友 县党委常委
联系方式:135****9059
监管责任人:王 东 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联系方式:153****5360
管理责任人:刘相红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水利管理处处长
联系方式:187****1196
二、大河沿子河堤防“三个责任人”
行政责任人:亚里坤·阿地里 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联系方式:150****6173
监管责任人:郝 帅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方式:147****1511
管理责任人:刘相红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水利管理处处长
联系方式:187****1196
审核人:张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