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落实审慎包容执法,减少对企业正常营商活动的干扰,就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的具体措施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㈠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12家企业通过用电量监控、在线监控等开展远程执法、非现场执法,做到无事不扰。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联合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精河县应急管理局等多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了多部门多头检查现象的发生,切实减少执法频次,提升执法效能。
㈡坚持服务企业。在执法监管的同时,通过上门发放环保知识法规宣传手册、召开企业负责人环保知识培训会、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对重点企业进行分包帮扶等方式,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建立企业环保问题清单,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企业违法行为显著轻微,及时改正并未造成危害后果,给予企业免于处罚或减轻、从轻处罚,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助推企业健康发展。2023年,办理免罚类案件3件,警告类案件3件。
二、存在问题
㈠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意识不高。少数企业主对当前生态环境形势认识不深刻,传统的经营生产思想理念未及时转变,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
㈡执法力量不足。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需要大量的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但实际上,执法力量仍然不足。这导致一些执法行动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力和威慑力。
三、对策建议
㈠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全民保护环境法律法规意识;及时依法公开环境违法查处信息,扩大影响,形成舆论压力,提高震慑效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意识,促进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抵制环境违法的社会氛围。
㈡执法人员应加强自身的能力和素质建设,提高对市场的研究和分析能力,加强对监管政策和措施的学习和培训,以提高监管的水平和质量。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