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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监管

深入开展涉企执法司法问题整治攻坚行动

日期:2024-03-19

来源: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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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执法司法领域过度执法、机械执法,涉企案件办案周期、执行周期长,涉企文件不规范等制约和影响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的瓶颈问题,着力打造稳定、公开、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深入开展涉企执法司法问题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㈠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通过“三会一课”等方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学习强国、学法考试系统等学习平台加强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对《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交流,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㈡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纳入正面清单的12家企业通过用电量监控、在线监控等开展远程执法、非现场执法,做到无事不扰。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联合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精河县应急管理局等多部门开展双随机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了多部门多头检查现象的发生,切实减少执法频次,提升执法效能。二是坚持服务企业。在执法监管的同时,通过上门发放环保知识法规宣传手册、召开企业负责人环保知识培训会、领导班子成员对重点企业进行分包帮扶等方式,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建立企业环保问题清单,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督促企业限期整改,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环境管理水平。企业违法行为显著轻微,及时改正并未造成危害后果,给予企业免于处罚或减轻、从轻处罚,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依法履行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职责,积极开展各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认真推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执法抽查制度及重点污染源监管。今年自一月份以来,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企业40余家次,责令整改14家,立案查处2家。同时,妥善处理群众来访信访投诉的生态环境问题,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目前,共受理信访投诉4件,已办结4件。有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较好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安全,有效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社会矛盾风险。

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公开。认真按照《精河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件信息进行公示公开,公示方式主要通过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行政执法专栏进行公示公开。二是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落实《精河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执法现场环境、重要涉案物品等进行跟踪拍摄,客观反映案件的情况。按照《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自治区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范本》规范文字记录和文书制作。三是坚持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制定《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办法》,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组,负责对本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并按程序报送博州生态环境局进行复审,以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遵循合法、公正、规范的原则。

㈤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局通过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并持博州行政执法证14人,其中领导4人,执法工作人员3人,法制审核工作人员1人,其他人员6人。二是完善执法硬件配备。我局现有普通公务车辆1部,环境执法车辆1部;配备执法记录仪等移动执法装备设备。

二、存在问题

㈠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意识不高。少数企业主对当前生态环境形势认识不深刻,传统的经营生产思想未及时转变,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意识不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

㈡环境保护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能力亟待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需要大量的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但实际上,执法力量仍然不足。这导致一些执法行动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影响了行政执法的效力和威慑力。

三、下一步工作

㈠继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系统性,学好用好《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辅助读物,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

㈡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全民保护环境法律法规意识;及时依法公开环境违法查处信息,扩大影响,形成舆论压力,提高震慑效果。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意识,促进和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共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共同抵制环境违法的社会氛围。

㈢推进多元环境治理体系的建立。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司法,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各类环境管理制度,发挥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主导作用。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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