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至6月13日,(扣除沙尘天气后),有效监测天数158天,优良天数127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0.4%,去年同期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8.4%,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2024年优59天占比37.3%、良68天占比43%、轻度污染16天占比10.1%,中度污染13天,占比8.2%。2023年优27天占比16.7%、良的100天占比61.7%、轻度污染21天占比13%、中度污染13天占比8%、重度污染1天(1月3日)占比0.6%。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80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分别为79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同比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上升1个百分点和下降13个百分点。
1.加强烟尘污染治理。一是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工程。关停淘汰11家24台规模小、脱硫除尘工艺落后的燃煤锅炉,实施了安阜热源站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并对全县供热管网进行整合提标改造,目前全县建成区由安阜供热公司和河西永利热力公司分别对建成区河东、河西两岸集中供热。二是实施城镇集中供热煤改电工程,积极推进煤改电项目,实施煤改电一期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在原河西永利供热站原址建设电热水锅炉总功率80MW(2台40MW全自动常压电热水锅炉),该项目已建成投产,承担现有供热面积70万平方米,远期规划供热能力15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约原煤约3万多吨,减少了煤渣、煤灰等有害排放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三是加快推进乡镇场清洁取暖工程。截至目前,精河县已完成4个乡镇场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分别是精河县鹏祥供热有限公司—托里镇、精河县正源热力有限公司—托托镇、精河县卡力甫塔西物业有限公司—阿合其农场、精河县归煌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八家户农场,乡镇场电采暖供暖面积35.3万平方米。四是大力实施农村煤改电工程。通过加强电网规划及输配电网建设,出台电价优惠方案,大力宣传煤改电安全、节能、环保等政策,引导农村群众主动配合完成煤改电,截至目前,各乡镇场分散居民总户数21329户,总建筑面积176.5万平方米,其中:分户煤改电9165户,分散农户煤改电供热面积为76万平方米,煤改电占农户总数的43%。
2.实施城市扬尘治理。一是严格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行业指导和宣传,要求各项目工地开工前防尘工作,严格要求开工前在施工车辆进出口铺设防尘沙石料,并告知没有施工防尘处理措施的,坚决不允许开工建设,监督指导建筑施工项目35个。二是加强城市管理监察,对餐饮油烟、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恶臭污染、烟花爆竹燃放等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处罚,重点针对精河县美食街油烟污染情况进行专项整治,收到群众举报盛达华府商住楼餐饮油烟污染的问题,目前正在协调餐饮店铺落实整改。三是强化城市垃圾、渣土运输车辆智能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全密闭运输,严查随意撒漏等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生车辆违规运输扬尘情况。
3.实施机动车污染治理。一是治理淘汰老旧机动车。我县于2020年底前已全面完成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等黄标车清理。全面落实汽油车、柴油车国VI新车准入标准,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截至目前,新车准入机动车38604辆,其中汽车28842辆、摩托车9594辆、农用运输车6辆、挂车162辆。二是严格机动车检测。对辖区内拥有机动车检测资质的“金桥检测站”和“宏德检测站”已规范化联网,排放检验信息已实现联网核查。
审核人:门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