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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2024年上半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

日期:2024-06-26

来源: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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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6月,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100%。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在可管控范围内。

1、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开展病虫监测达20余次,发布《病虫情报》9期,《病虫动态》10期,覆盖面达90%以上,完成植保信息简报7期;建立7个绿色防控示范区,在示范区重点推广农业措施,选用抗病虫品种,种子药剂处理等;加大推广非化学防治技术,摆设太阳能杀虫灯800余盏,新增太阳能诱虫灯123盏、发放诱虫板6余万张;各乡镇场建立2024年度化肥减量增效示范田面积1万亩并完成土壤肥料监测点地块12个(区级1个、两个州级2个、县级监测点7个)取样任务;发放10吨高磷钾水溶性有机肥料。二是实施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行动。开展科学使用加厚地膜回访实地检查各乡镇场42户种植户,普遍反映加厚地膜使用良好;参加县组织开展环保污染治理专题宣传2次,发放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宣传单100余份;共计完成春季地膜回收45.5万亩,堆放资源化利用1.2万吨;两家回收利用企业已完成技改,正在调试,预计6月底全面开展废旧地膜处理工作。三是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行动。在辖区菜市场动物产品检疫、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屠宰、种子、肥料、农机产品等进行执法检查83次,出动执法人员160人次,检查经营场所234家次;对存在台账记录不全、进货来源和销售去向不明的农资经营门店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在辖区开展农药抽样4批次,肥料抽样6批次;开展农业投入品回收处理宣传、农资购买注意事项等宣传活动3次,共出动人员18人次,制作展板1个,横幅标语1条。

2、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认真梳理全县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企业、尾矿库企业、危险化学药品、滴灌带厂及废机油产生企业等,建立各类固体废物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清单,截至目前重点排查“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危险化学品),排查产生危险废物企业17家(2家化工企业、12家医疗机构、其他企业3家),尾矿库企业2家(1家正常生产、1家长期停产),县城内产生废机油修理厂企业110家。全县产生危险废物企业(亨一仑化工有限公司、金盛汇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张永久废机油回收站、金腾振危废回收)、安阜清源水务公司、中铁18局)及医院(卫生院)医疗废物等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均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未出现污染环境事件。二是加大对辖区企业的帮扶指导及环境监管。2024年1月至6月,截至目前,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76人次,检查企业102家次,立案4件,行政处罚2起,罚款10.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起,责令改正4件,下达监察意见书34份。共办理环境信访事项11件,办理率100%(“12345”平台受理投诉6起,办结5起,正在办结1起,“12369”受理2起,办结2起,电话投诉3起,办结3起)。三是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分类回收。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使“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四大体系,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建设标准》(新建标005-2020)要求,结合农村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全面治理农村“脏乱差”问题,推进依法依规依策治理农村人居环境“十一乱”。

3、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一是推进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创建。督促现有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推进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创建。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修复日常监管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督促矿山企业及时提取和使用治理恢复基金,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

4、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明确耕地保护目标任务。一是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根据最新划定的“三区三线”成果,全县划定耕地保护红线118.579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82.0671万亩;按照国家土地调控措施要求,优先保证民生项目、重点产业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的用地保障,截至目前,取得用地批复的产业批次、城镇批次、单独选址项目共8个,面积36.4670公顷,涉及占用耕地1.2778公顷,全部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三是严肃开展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工作,经核实,占而不补问题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补充耕地质量不高问题3个、地块3个、面积2.91亩,计划全部核减指标,尚未整改到位。补充耕地资金管理混乱及挤占挪用方面问题1个,精河县需缴纳耕地开垦费项目19个,应缴纳耕地开垦费440.7132万元,实际已缴纳522.4053万元(多缴纳81.6921万元),已整改到位。四是加快自治州审计局关于精河县耕地保护及粮食种植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涉及问题5项,已整改3项,未整改到位2项,具体均为涉及宅基地占用耕地问题,目前已全部移交县农业农村局,尚未反馈核实情况。五是全面落实精河县审计局关于精河县耕地保护及粮食种植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涉及问题2个,目前已全部整改销号。

 

审核人:门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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