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自治区第一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序号第二十一项)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砖瓦行业违法问题普遍。精河县庆博新型建材厂、鑫智联新型建材厂烟道、窑体‘跑冒滴漏’严重,无组织废气逸散严重。”
二、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三、整改目标
全面排查砖瓦行业污染治理设施问题短板,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排放稳定达标。
四、整改措施
针对精河县庆博新型建材厂、鑫智联新型建材厂烟道、窑体“跑冒滴漏”严重,无组织废气逸散严重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帮扶指导企业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措施,加强生产设施维护及运营管理,强化跟踪监督管理,防范“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五、完成情况
一是针对两家企业烟道、窑体“跑冒滴漏”及无组织废气逸散问题,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明确企业整改责任。二是企业制定治理方案,完成烟道密封材料更换、窑体破损部位修补,每日记录设施运行状态,定期对烟道、窑体等关键部位进行检修,避免因设施老化导致“跑冒滴漏”。三是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已将两家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通过“线上监控+线下抽查”结合方式,定期开展现场检查,每月调取企业废气排放监测数据,截至目前未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反弹。
经验收工作组现场核查,一致认为整改措施已落实,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具备销号备案条件。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