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精河县紧紧围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目标,夯实治污降霾“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大措施,攻坚克难,协同发力,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注:本节中优良天数比例、重污染天数比例、PM10、PM2.5浓度等均为扣除沙尘天气影响的数据),有效监测天数355天,优良天数324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1.3%,去年同期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1%,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4.2%。2024年优189天占比53.2%、良的135天占比38%、轻度污染16天占比4.5%、中度污染13天占比3.7%。2023年优115天占比32.2%、良196天占比54.9%、轻度污染31天占比8.7%,中度污染12天占比3.4%、重度污染1天占比0.3%,严重污染2天占比0.6%。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其中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8微克/立方米,22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分别为62微克/立方米、26微克/立方米;同比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22和15个百分点。虽然县域环境空气质量保持持续优良状态,但仍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一、全社会治理大气污染的自觉性还没有形成。
一是多数企业虽然能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治理工作,但普遍对减排治污主体责任的认识不到位,参与治理的主动性不高。比如:新疆精河县安阜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进度缓慢导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二是个别企业以各种借口逃避新上治理设施、有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造假逃避监管。比如:精河县八家户邵绿润滴灌带厂存在废气处理设施老旧,不及时更换活性炭等吸附设备的行为。三是部分建筑施工单位、搅拌场等对扬尘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缺乏落实治理措施的主动性。比如:新疆恒达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挖掘机作业时扬起大量尘土,施工现场尘土弥漫。四是汽车保有量和增量大,燃油污染不容忽视。五是烟花爆竹的燃放随意性较大,婚丧嫁娶、店铺开业等讲排场,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空气。建议: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社会氛围。大气污染治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在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大气污染热点、难点问题,开设专栏,加强跟踪报道。要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新闻曝光等形式,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建立群众参与监管机制,强化公众监督。
二、多部门联动机制有待强化
一是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餐饮企业、粉料堆场、渣土运输等问题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一些单位虽有监管职责,但却没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治理力度不够。二是大气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措施不完善,对扬尘面源污染的治理主要采取人工现场检查方式进行监督,日常巡查不够,一些建筑工地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施工,渣土车冲洗、降尘喷洒时断时续。运输渣土的车辆大多超载,密闭遮挡效果欠佳,沿途抛洒滴漏,道路上的垃圾、灰尘等被往来的车流碾压后反复扬起沉降,造成重复污染。三是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比如,燃煤和锅炉管理工作、黄标车淘汰工作,各部门职能还没有整合起来进行联防联治,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建议:明确责任,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大气污染治理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治理大气污染必须付出长期努力,仅靠单一部门难以完成。建议国家、自治区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生态文明新城建设的重要抓手和重点领域,组织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加快空气质量改善。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统一协调组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大气环境监测、科研,加强监管执法,削减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推动优化产业布局,制定工业项目准入标准,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提出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大清洁能源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等政策;公安交通管理和商务部门负责机动车管理和黄标车、老旧车限行和淘汰回收及拆解工作;住建部门要推进城市及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工作,做好道路清扫保洁、交通运输扬尘控制、垃圾及树叶禁烧、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查处等城市环境管理工作。气象部门要加强环境气象观测网络建设,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研究大气污染防治气象干预措施等。建议国家、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治理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部门责任分工,强化部门职责和部门联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措施,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和监管力度,切实推动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缺乏资金支持
一是企业实施治污减排设施改造工程资金投入较大,企业积极性不高,特别是精河县正通木业有限公司锅炉设施,多以燃煤烧炭为主,改造升级难度较大,整改治理困难。二是在大气污染检测设备上投入不足,造成目前大气污染监管、监测装备落后,手段有限。建议:加大投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一是建议将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列入财政支出的重点内容并逐年增加。同时,要制订规划和工作实施计划,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供气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等,提高环保基础设施的支撑水平。二是建议加大对企业环保整改的政策和资金扶持,特别是正通木业企业锅炉设施的改造,要在技改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将燃煤锅炉改造成燃气锅炉,减少企业资金压力,推动我县木业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
目前,我县城区主干道扬尘治理效果比较明显,但还存在“洒水路面泥、水干尘土起”的现象。主要原因还是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部分区域土地裸露,主路面与边道小路结合不到位,绿化覆盖率低,也是扬尘重要来源。特别是绿化带、人行道绿化硬化不到位,造成水土流失,增加了道路扬尘治理难度。另外,城区断头路、城乡接合部道路、背街小巷也是扬尘形成的主要区域,需要及时进行整治完善。建议: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议对城市主干道的人行道、绿化带和城乡接合部道路、背街小巷进行维修完善,科学绿化硬化,减少裸露面积和水土流失,保持道路清洁,从根本上降低扬尘来源。
加强监管,健全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属地管理、属地负责,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控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健全大气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实现环保科技支撑的整体推进。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现场监管力度,强化治污设施运行管理,逐步淘汰效率低、技术落后的治污设备,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重点废气排放企业,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现生产全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拓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平台,鼓励广大市民通过网络、电话举报等形式反映、投诉大气污染问题,督促排污单位自觉承担起治污责任,积极落实节能减排措施,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