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精河县人民政府批准,精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GP2025-16 |
宗地总面积: |
1177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精河县大河沿子镇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供电用地 |
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供电用地 |
11777平方米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141.3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510925BA0105 |
起始价: |
141.33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5年07月08日 00时0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17日 00时00分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7月15日到精河县自然资源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7月15日到精河县自然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5日18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07月15日18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精河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P2025-16号地块:2025年07月0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7日0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联系地址:精河县城镇和平西路12号;联系人:精河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5322410。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18日
审核人:夏力哈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