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对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博州博驰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县万亩生态林南侧祖木墩区
域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6日(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联系人:王海峰
联系电话:0909-5322409
附件:《博州博驰建材制造有限公司新疆精河县万亩生态林南侧祖木墩区域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书
精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24日
审核人:王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