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

精河县托托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2

来源:精河县托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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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精河县托托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不断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强化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㈠主动公开情况。

聚焦群众关切和镇域发展重点,精准梳理公开事项,全面推进核心领域信息公开。一是规范公开机关职能信息,及时更新镇政府领导班子信息、部门职能、内设机构等基础信息3条,方便群众了解政务服务流程。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乡村振兴领域,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工作进展、典型经验等信息27条。三是强化政务动态公开,及时发布镇政府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成效等政务动态156条,让群众全面掌握镇政府工作开展情况。

㈡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镇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无上年结转的申请事项。从申请内容来看,2件申请均聚焦群众高度关注的土地流转领域,办理过程中,我镇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细化各环节工作标准,确保每件申请都能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针对全年收到的2件申请,结合申请人实际需求,通过当面查看、邮递送达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完成答复,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截至年末,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全部办结,答复率达100%,办理过程中严格把控答复质量,规范表述内容,未发生因答复不当引发的行政争议或投诉举报情况,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㈢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持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切实提升全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二是严格厘清各办(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边界,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多维度、全方位筛选梳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民生事项等内容,将其列为信息公开核心重点,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用性,着力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和工作参与度。三是专门指定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过硬的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日常政府信息的常态化收集、梳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机制,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真实性、表述准确性、格式规范性和发布时效性进行层层审核、反复校对,全力确保公开信息零差错、零疏漏。

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构建“线上为主、线下补充”的多元化公开渠道,提升信息传播覆盖面和便捷性。线上依托精河县政府门户网作为主阵地,积极做好相关栏目信息的更新。同步通过镇政府微信公众号、村级微信群等平台推送公开信息;线下升级镇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增设政务公开栏,配备政策资料查阅架,安排专人提供信息查询、政策解读服务,同时规范村级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确保群众就近获取信息。

㈤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完善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和工作规则,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跟进、无缝衔接、高效落实,避免出现工作推诿、遗漏等问题。三是健全工作制度。修订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流程、责任和监督机制,让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全面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通过制度完善与考核约束,着力规范公开行为,确保公开信息真实准确、合规合法,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㈠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㈡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㈢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㈣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㈤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㈥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㈦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解读内容较为浅显,仅停留在文件原文转述层面,对政策背景、实施路径、预期成效等解读不够透彻,群众理解难度较大。二是互动回应主动性不强。对群众通过线上平台、公开专区等渠道提出的政策咨询,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有待提升,主动收集群众诉求、开展互动交流的频次不足。

㈡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策解读。建立政策解读“全链条”机制,对重要政策文件采用政策问答、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深度解读,提升政策传播效果。二是提升互动质效。建立群众诉求常态化收集和回应机制,通过集市日等群众密集时期开展政策问答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同时在政务公开专区设立意见箱,主动收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镇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审核人:王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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