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

精河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1

来源:精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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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jh.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精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精河县城镇交通路4号;邮编:833300;联系方式:5333722】

一、总体情况

㈠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三农”服务、涉农补贴、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公开“三农”服务工作信息82条、涉农补贴工作信息25条、乡村振兴工作信息36条;二是加大政务工作公开力度,全年累计公开“放管服”改革信息65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96条;三是加强执法透明度,履行监管职责,全年累计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一单两库一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等公示5条;全年共办理各类农业违法案件68件,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12条,行政强制无;四是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农业行政许可209件,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4条;五是及时动态调整我局领导班子基本情况、单位职责、内设机构等内容,“三公”经费及时按季度公开,完成上级规定的全年公示任务。

㈡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精河县农业农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㈢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在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上,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网站信息发布规范有序。

㈣平台建设方面。坚持把精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和培训工作,积极组织相关负责人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公开内容,认真贯彻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通过精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落实职责,做好相关栏目的更新,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做好相关栏目的优化等工作。加强人员管理,做到自觉、主动、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决确保上网信息质量和安全,保障平台运行安全。

㈤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职工考核指标,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对各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任务实时跟进、强力推动、监督检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针对性、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㈠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部分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

㈡改进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信息及时发布;二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及时、准确、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三是严格“三审三校”,排查信息的采、编、审、发等各个环节的漏洞和隐患;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参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政策文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偏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审核人:娜木萨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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