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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能
精河镇政府部门职责

一、基本信息

全称:精河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王振斌

联系电话:0909-5332127

传真号码:0909-5332127

地址:精河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833300

二、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依法管理镇财政,执行本镇预算。

(五)管理和发展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广播、体育、卫生等事业。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开展社会主义和民主法治教育,管理公安、司法行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八)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九)管理民政行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十)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1、党政办主要职责:负责公文处理、文件起草、资料收集、调查研究、提供信息工作;负责会务组工作安排,领导批办件催办落实反馈工作;协助领导协调有关部门、社区梳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做好保密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勤、考核,做好接待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残联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残疾人办证申请,规范残疾人档案,帮助残疾就业以及解决残疾人生活、住房、治病等困难问题。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安全生产办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级、建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有管辖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符合适用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及时总结上报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分析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县安监局。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配合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实施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许可事项。依法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建立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数据,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统计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4、综治办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本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适时组织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危险物品;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5.司法所主要职责: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和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矫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6、计生办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性、公益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办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奖励扶助及独生子女伤残救助。

7、财政所主要职责:编制镇财政年度预决算方案、报告,审核镇机关部门、镇属单位的预算收支计划;制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和奖惩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核算预算外收入情况,按各部门预算划拨经费;管理核算镇机关、镇属单位的资金和账目;管好用活镇属资产,处理镇属单位、公司的债权债务;管理社区财务人员,根据实际任免和调整社区财务人员。负责单位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推动社区级财务公开和加强财务管理。

8、宣传办主要职责:负责党的理论宣传工作,深入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负责组织指导本镇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开展好学习强国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主题宣讲,强化社会氛围营造;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内宣外宣,新闻报道工作;不断深化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加强审读,持续开展发声亮剑;全面清查出版物问题,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着力突出道德引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扎实开展志愿服务、道德讲堂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指导全镇开展文明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和复查工作;负责全镇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9、文化站主要职责:负责全镇文艺宣传,规划文化设施建设,组织举办辖区内的群众文化文艺活动,丰富全镇文体活动。积极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摸底体育爱好者,组建各类体育队伍,参加各级体育活动;负责全镇文化队伍建设和人才储备,发挥文化能人队伍作用,积极开展文艺创作,弘扬和传承优秀文化传统。负责指导本镇文化室、图书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深化文化惠民工程,落实“东风工程”和“农家书屋”免费开放工作,依托社区文化室开展“七彩民族风”免费培训班,定期检查辖区文化市场,统筹管理好各社区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使他们切实发挥扫黄打非引导监督作用。

10、网信办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本镇开展宣传和舆论斗争工作,负责全镇微博、微信公众号管理;负责指导协调网络舆论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反馈和处置工作;跟踪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动态工作;统筹全镇网络阵地建设;负责县委网信办交办临时任务。

11爱卫办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报告工作,推行劳动卫生、环境卫生技术指导;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工作,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

12、教育办主要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负责辖区内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校治安、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负责适龄儿童入学、辍学,确保义务教育的质量。

13、劳保所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照上级的政策和要求,制定本镇的劳动保障工作实施意见;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力资源的调查,掌握本镇劳动力资源基本状况,配合县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劳务输出;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用工情况调查,向县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用工需求信息。受县人社局委托,办理本镇失业人员的登记,统计和有关手续,为下岗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负责本镇范围内技工学校招生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按照国家关于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要求,开展职业培训鉴定的有关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本镇各类企业及用工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受县劳动争议委员会的委托,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调解,配合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办公室做好有关调查取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社会保障政策,努力推进社会保障工作,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负责本镇的社区社会养老保障管理;收缴参合资金;办理合作医证;审核,上报、公示医疗费用;做好政策咨询服务。

14、团委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团组织的各项方针、政策,团结、教育和引导全镇青年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中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抓好全镇团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当好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宣传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调研青少年思想状况,加强青少年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及阵地建设;抓好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团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负责办理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15、妇联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组织妇女开展活动,提高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帮助妇女增收致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妇联作用,推进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抵制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推进依法治镇;普及科普知识、环保知识、妇幼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负责办理镇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16、工会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组织和指导全镇工会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突出和履行工会的维护职能;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协调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负责帮助指导、督促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组建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加强工会自身队伍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生产技能,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职工队伍;依法负责督促检查基层工会经费的足额提取、上交等工作,完成上级的工会经费上交任务;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经审工作。

17、纪委办主要职责: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纪委有关纪检工作的指示、决议、决定,制定落实措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提高党员思想认识,教育党员在遵守和维护中央及国家政策、法令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职权范围和党纪处分条例决定或取消对涉案党员的处分;受理党组织或党员对党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保障党员的权利等。

18、党建办主要职责:全镇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党员信息采集、整理和统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整理等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党员干部的培训、检查、考核方案的拟定;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考核、考察、培养和培训的资料收集和档案整理;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培训、本镇发展党员规划的落实;负责镇机关、站所及学校党组织建设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党务系统资料的录入、维护、更新等工作;负责召开党建例会,落实会议通知、材料准备等工作;负责村干部工资报酬的审批和监督;负责起草党建工作计划、总结;社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的使用、维护及汇报工作;负责镇机关干部人事统计、管理。

19、统计办主要职责: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按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镇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指导本镇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加强社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健全本镇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镇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加强统计行政管理,定期开展统计数据检查,配合上级统计执法工作;建立健全镇统计信息网络,保证网络的有效运行等。

20城建办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关于城镇项目工程建设,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协调重要事项。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协调重要事项。负责精河镇各类城建项目申报工作,负责对各社区实施项目目标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社区实施项目目标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城镇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把相关任务分解到各社区,并组织实施。起草城建工作各类文字材料的上报、宣传、整理档案等,做好各年度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对工程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予以纠正。督促各社区做好城镇建设工程后续管理工作。

21、信访办主要职责:受理群众来信、接待来访;承办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事项进行了解核实;向镇相关部门、社区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指导、检查社区的信访工作,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协调处理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22、民政办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户籍人口的低保户、残疾人“两项补贴”、“安心助养”工程、80岁以上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城市特困供养人员的申报、初审;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申报、初审;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救助;殡葬管理;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公共租赁住房的申报、初审;协助其他科室办理城乡低保户的医疗保险缴纳、助学金申报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拥军优属工作,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申报、初审;烈军属和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工作;优抚对象的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指导各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核人:刘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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