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职责 |
一、主要职责 ㈠负责制定行政服务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㈡负责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和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 ㈢负责对审批项目的办理进行监督管理,并组织对涉及多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对接服务进行协调; ㈣贯彻执行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的准入和退出制度,负责对窗口人员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 ㈤对经县政府同意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或服务中心进行指导和监督; ㈥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 ㈠办公室 协助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内部工作关系;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各项制度的制定、文秘、信息、宣传、机构编制、人事、机要、安全保卫、卫生、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财务、车辆、资产管理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 ㈡业务室 负责对窗口项目和办件的日常管理,协调各窗口审批业务;负责涉及多部门行政项目联合办理对接服务的组织协调;负责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和收费进行审核,公示和动态管理;负责统计、整理各窗口的业务数据,定期分析窗口办件情况;负责行政服务中心业务咨询和窗口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网络和公共信息查阅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做好网上审批业务工作,推行行政许可方式创新;负责对经县政府同意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或服务中心进行指导和监督。 ㈢督查室 负责对窗口管理各项制度的督查和落实;检查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纪律和规范化服务情况;负责对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考勤、巡查和月度、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