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7701916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邮编833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1 |
精河县阿健敖博砖瓦用粘土矿项目 |
精河县城南200°方位,托里镇叶里斯南也肯村南侧 |
精精河县正心河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沛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设计开采规模为10万立方米/年,开采标高为745米-820米,矿区范围面积为0.098km2。 2.项目总投资773.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7.75%。 |
一、施工期大气水、固废污染物防治:1.根据项目区域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减少对施工区域的环境影响。2.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弃渣和建筑垃圾,控制施工期限速行驶和保持路面的清洁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二、运行期污染物防治:1.运行期采掘中对工作面进行喷雾洒水除尘等湿式作业,道路运输定期洒水降尘,防止扬尘污染;剥离土临时堆场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2.运行期无生活废水,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活垃圾产生。3运行期运输车辆按固定线路行驶,尽可能不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和土壤,严格控制活动范围;4.矿区开采结束后尽快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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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