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30日-2023年2月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909-7701916
通讯地址: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邮编833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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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王运报塑料制品厂建设项目 |
精河县托里镇伊克呼都格村六组55号 |
精河县王运报塑料制品厂 |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在原有厂区新增同样规模生产线6条,新建一座160m²的2#生产车间。 2.项目总投资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28.18%。 |
一、施工期大气水、固废污染物防治:1.根据项目区域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减少对施工区域的环境影响。2.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弃渣和建筑垃圾,控制施工扬尘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二、运行期污染物防治:1.运行期每个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引风机将废气引至活性炭吸附+UV光解装置净化后通过生产车间15m高排气筒外排。2.运行期生活废水通过管网排入托里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边角料及次品回用生产线,产生一定量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给废品回收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灯管等危险固废,按规范建立危险固废贮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交由环卫站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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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力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审核人:其米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