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政督通字〔2023〕1号
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度精河县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10日起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9个乡镇场(街道)、32家单位2023年上半年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了考核,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㈠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县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流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428条,政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762条,累计修改错敏字、死链信息812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34万次。优化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已办结。我县领导信箱、留言板共收到咨询、投诉43件,均在规定时间内规范答复。
㈡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总体来看,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整体较好。《精河县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包括20类34项改革任务。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20项,基本完成5项,正在推进9项。
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召开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会,对2023年任务指标进行解读,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下发工作提示3期。部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能按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验收办法》精河县责任分解方案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科技支撑专项工作,部分乡镇场、成员单位能够按时间节点上报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专项工作、科技支撑专项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联络员)名单、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认真对照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专报、小结,能按照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专项工作组指导提出的具体问题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㈠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一是部分乡镇场和部门对县政府网站管理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工作人员频繁更换,变动后接续不畅,贻误工作的情况时有发生。二是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乡镇场(街道)、县直部门内容更新落实不到位,存在栏目更新不及时、网站密钥丢失等问题。(茫丁乡、红星街道、县民政局、住建局、水利局等)三是信息发布审核不严,未严格执行“三审三校”机制,存在内容表述错误问题(托里镇、八家户农场、县商工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
㈡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一是部分乡镇场(街道)、县直部门对“放管服”改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和保障运行机制不完善,出现工作脱节现象,放管服改革动态信息、小结未及时报送。二是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工作进展不均衡。部分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机制不健全、平台管理员频繁更换,具体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存在事项维护准确度不高、未发布等问题(托里镇、茫丁乡、县商工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等)。三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存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有效执行及缺乏指导协调,个别单位上半年未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影响全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进度(县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四是部分县直单位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还存在“应进未进”“进未授权”问题(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林草中心、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五是部分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便民服务站中心(站)存在标识标牌不统一,事项未进行全面梳理,部分下放事项未进行认领等问题。(托里镇、托托镇、茫丁乡<东庄村>、曙光街道)个别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便民服务站中心(站)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不通,导致业务人员无法使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业务(托托镇、八家户农场<农七队>、曙光街道)。五是电子证照库尚不能满足部门办理审批的需求,政务服务网整体应用效率有待提高。
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面。部分乡镇场(街道)和县直部门未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科技支撑两个专项组2023年度推进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月工作小结,未按照责任分解方案指标要求逐条建立台账,佐证材料待充实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㈠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一是各乡镇场(街道)和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考核中存在问题整改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跟进,及时解决工作中信息搜集困难、信息源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明确“三审三校”流程中发布、审核等相关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要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报备,并组织新进人员到县政府办公室跟班学习。三是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制度,做好信息发布账号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四是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办和自治区、自治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准确把握考核指标,明确工作重点。要以本次检测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进一步摸排存在问题,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㈡“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县直各部门要加强行政许可监督,对现有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县直各部门要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式套餐服务模式,推行“一表申请”“一站办理”“一网通办”;拓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功能,建立健全政企沟通联系机制。三是县直各部门要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监管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依法公开抽查信息,按照年初制定的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及时建立工作档案、台账。四是各乡镇场(街道)要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政务服务队伍建设、窗口效能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与应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尽快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高效抓好整改提升,更好地服务企业群众。
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面。一是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责任体系。二是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验收办法》精河县责任分解方案,及时总结亮点做法,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部门要严格对标对表认真查漏补缺,并做好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部门要认真结合此次考核工作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安排专人逐项整改,确保考核反馈问题于7月28日前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