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2022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的函》《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等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㈠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1.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在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在信息发布方面较好的有:大河沿子镇、托里镇、茫丁乡、阿合其农场等;信息发布不及时的有:八家户农场。
2.县直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情况。在信息发布方面较好的有:县财政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信息发布不及时的有:县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等。
㈡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材料报送情况。在参加2月27日自治州政务服务工作会议中,各乡镇场(街道)均能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及时反馈参会人员名单,做到按时参会。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年)要求,各乡镇场(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对2022年11月以来部门任务工作开展情况并进行总结,材料质量较高的单位有:县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县人民法院、县行政服务中心。各乡镇场(街道)均能按时报送精河县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网格员信息材料。“放管服”改革信息、月小结报送较好的乡镇场(街道)、县直部门有:八家户农场、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司法局、公安局等;零报送乡镇场(街道)、县直部门有:精河镇、红星街道、曙光街道、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商工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
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科技支撑组)材料报送情况:报送材料较好的有:大河沿子镇、精河镇、八家户农场、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文旅局、统计局;其余乡镇场(街道)、县直部门均未报送材料。
㈣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对已在全国政务新媒体管理系统中报备的11个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精河工业园区微信公众号超过14天未更新。
㈤“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目前有20个“双随机、一公开”执法部门,要求各成员单位及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2023年度“一单两库一细则”,截至目前,未公示抽查事项清单的单位: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医保局、烟草专卖局;未公示市场主体名录库的单位:公安局、商工局、教育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医保局、消防救援大队;未公示检查人员名录库的单位:公安局、商工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医保局、消防救援大队;未公示随机抽查细则的单位:公安局、商工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医保局、消防救援大队;未公示抽查计划的单位:公安局、商工局、教育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医保局、消防救援大队。
㈥自治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用情况。
我县已完成标准化梳理的事项418项。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共办件39852件,其中:窗口登记16.45%,政务服务APP申报83.54%,超时办件0件。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能力年终考核指标,我县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成事项标准化模版工作好的单位有:人社局、税务局、市监局。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项标准化模版工作的单位有: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残联。
㈦“12345”便民服务热线开展情况。
“12345”便民服务热线共受理群众各类诉求642件,接诉即办类324件,接诉转办类318件(其中博州精河县接诉转办287件,自治区平台派送31件)。同比(一月份接诉转办类405件)减少87件,经跟踪督办后,接诉转办类已办结299件,办结率94.03%,群众满意度92.3%。工单量多,办理较快,较好的单位有:八家户农场、茫丁乡、曙光街道、住建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个别单位对于群众反映的诉求重视程度不高,针对一些堵点、难点及历史遗留问题(如:茫丁乡、托里镇、大河沿子镇拆迁款未发放到位)未能主动作为、及时解决。
二、存在问题
㈠政务公开工作方面。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由部门起草,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的“同步解读”工作滞后,部门解读稿提供不及时,如: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二是政府网站公开栏目保障不到位。个别单位对责任栏目更新不及时,日常信息发布工作消极被动。三是“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乡镇场(街道)、发布信息未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信息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语句表述逻辑混乱、错别字多等问题。个别单位公开较为简单,一条政务公开信息仅用一句话表述,如:水利局。
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是各部门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涉及多个牵头部门的牵头工作,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缺乏有效沟通,造成牵头工作落实困难。二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滞后,2023年度“一单两库一细则”部分单位通过县政府网站公示不全,各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实施未到位,除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烟草专卖局、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了一批次联合检查,其他部门都未开展。三是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2345”便民服务热线部门咨询及部门投诉处理不及时。四是材料报送不及时,信息、月小结等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
三、工作要求
㈠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要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政府网站栏目,公开内容要尽量全面,每个栏目更新时限不得超过2周。要确保发布内容的准确权威,杜绝出现泄露涉密文件、个人隐私、引发负面舆情等现象。二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按照“谁制发、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布的内容严格审核,所有涉及网站发布的内容,发布前必须经过起草的工作人员、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签字,不得出现敏感字、错别字,尤其是发布内容中出现党和国家领导人信息、省(自治区)、自治州、县领导人姓名职务的,要反复核准,确保内容准确无误、表述规范。二要建立健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机制,落实好日常监管责任。
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法律依据、事项类别等要素;对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二要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一单两库一细则”和抽查结果,同时做好协同监管平台的应用工作,每月20日向“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报送情况将作为年底政务服务考核依据。三要加强乡镇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
㈢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各乡镇场(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报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抓紧整改。网站信息发布、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及上述各项工作相关材料报送情况将作为全县政务服务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内被通报批评3次及3次以上的单位,县政府主要领导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各乡镇场(街道)、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近期工作提示要求有序推进近期各项工作,并将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经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10日前报送至县机关综合楼1号楼211室,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公共账号。
精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