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通告

日期:2025-04-22

来源: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做实做细食品安全的守护篇章,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村居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即日起至12月底,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整治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等是否具备有效生产许可(登记)证、持续保持许可(登记)条件、超出许可(登记)食品类别生产食品。是否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食品以及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生产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原料污染、知假造假、欺骗误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是否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是否存在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能增强推销效果的食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用语等问题,加大抽检力度,排查风险隐患,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办。

(三)农村地区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经营资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销售的食品标签标识是否合规,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模仿食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二、制售假劣肉制品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未按规定查验并留存原料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索取检验报告,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不到位。

(二)超范围、超限量添加“日落黄”等着色剂和亚硝酸盐等防腐剂生产肉制品,非法使用工业碱、酸性橙等非食用物质清洗加工肉制品,餐饮服务环节违规使用亚硝酸盐加工肉制品。

(三)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等生产加工食品以及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马、驴)肉制品,以调理肉制品冒充牛(羊、马、驴)等肉制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编号等生产加工食品。

(四)肉制品食品标签中的文字、图形、符号或说明物与实际产品信息不符,存在虚假成分或功能宣称、‌关键信息缺失或模糊、‌误导性表述等违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行为。

(五)网络直播营销不规范无经营资质,虚假宣传原料产地,误导宣传“不添加”“零添加”,宣称治疗或预防疾病功能,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肉制品,伪造产地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货不对板,恶意诋毁等。

(六)整治肉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餐饮服务经营者未按要求持续保持许可条件及超出许可食品类别(项目)生产加工食品,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擅自生产加工肉制品等违法行为。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发现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热线进行举报。也可直接前往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精河县滨河青城经一路):0909-5332221。举报内容要实事求是,提供线索要客观准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及时受理举报信息,并对举报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

审核:王胜义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博乐市政府网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500107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220001

    新公网安备652722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