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学校保安配备数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依据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规范》规定,明确学校专职保安配备标准,按照学校保安配备的有关要求,持续深入学校按标准配备专职保安。
我局按照精河县常态化安保工作规范要求,明确了“人防”建设任务目标。督促指导学校进一步提升学校安防建设整体水平,有序推进学校安全防范建设,并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落细主体责任。截至目前,严格按照新疆总目标要求和人员密集场所安保工作机制,全县各学校已配备专职保安133人,鼓励转岗分流教职工参加保安岗培训学习,持证参与值班工作。
下一步,按照归属划管理原则,我局将与公安部门联合,由公安部门对学校保安人员聘用、安保知识及技能的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