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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纪要

日期:2022-04-25

来源:精河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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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政常字〔2022〕3号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2022年4月19日,县长库尔曼江主持召开精河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常务副县长刘强、副县长胡俊义、党剑亭、才·达拉、吴开华、亚里坤·阿地里参加会议。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精河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汇报。会议指出,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聚焦问题、深入研究、落实整改、完善制度、提高效能的关键举措。会议要求,1.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针对此次审计反馈问题,要举一反三、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坚决做到真查真改、立行立改。3.要狠抓整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以点带面,按照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组反馈意见开展自查,为迎接下半年自治区对我县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足准备。

二、会议听取了2022年精河县小麦种植情况及精河县春季动物疫情风险防范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战略物资,针对我县小麦种植面临的问题要主动应对、采取措施。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着力推进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源头防控。会议要求,1.要做好小麦种植的宣传工作,鼓励在春小麦种植地块合理进行轮作倒茬,在防治土病病害的基础上提高农户的种植效益。2.各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精河县2022年粮食安全责任制领导责任清单》内容,并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及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3.县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基层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对动物疫情风险防范社会化服务再研究,再分析,要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的底线。

三、会议听取了精河县生态环境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义不容辞的重大政治责任。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举一反三要求,坚持自我加压、主动作为,坚定坚决对艾比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盐化工区企业进行整治搬迁。会议要求,要加快盐化工区已拆除区域垃圾的清运和恢复原地貌工作进度,持续做好企业职工安置等精准服务对接,确保企业停产停业期间员工收入不减少,不引发社会矛盾。

四、会议听取了202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点汇报。会议指出,审计工作要突出重点,服务大局,要聚焦重大政策落实、民生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重点项目建设。会议要求,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强同志牵头,在自治区对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前,对县发改委、财政局、精河工业园区、公铁物流园等单位提前开展审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整改,确保自查真查、立查立改。

五、会议听取了县教育局、科技局、文旅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汇报。会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任重道远,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会议要求,要以维护好政治生态的青山绿水为根本任务,聚焦“清廉机关”和“清廉学校”建设,强化责任落实,突出监督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守正创新的科技事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六、会议审议了县发改委提交的关于呈报《关于自治州党委第三巡察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的请示(精发改〔2022〕7号)。会议指出,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规范粮食流通各环节,强化粮食生产、储备、供应全闭环管理,完善监督考核,推动构建粮食安全长效机制。要强化警示教育,用违纪违法案例以案示警,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确保整改解决的问题不反弹,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发改委要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审议。

七、会议审议了县发改委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精发改〔2022〕6号)。会议指出,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在支撑“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的有效措施。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会议要求,要强化对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宣传和解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行业信用监管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

八、会议审议了县人社局提交的关于印发《精河县引人聚才实施细则(试行)》的请示(精人社字〔2022〕15号)会议指出,人才兴,则事业兴,要大力实施“引人聚才”工程,吸引各类人才在精河干事创业,更好服务于精河经济社会发展。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1.各部门要把人才工作提升到战略高度,深刻认识人才是战略资源,是地方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实现后发赶超的关键因素,必须切实抓好落实,全力推动人才引进良性互动。2.县人社局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执行。

九、会议审议了县司法局提交的精河县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精司发〔2022〕10号)。会议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会议原则同意该方案。会议要求,县政府组成部门要充分认识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共同营造全民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十、会议审议了县司法局提交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精司发〔2022〕9号)。会议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的有效途径。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要深入推进文化润疆工程,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全面提升各族群众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水平。

十一、会议审议了县民政局提交的《关于精河县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和托里镇老年康养中心实施公建民营的请示》(精民发〔2022〕1号)。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县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和托里镇老年康养中心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强化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和能力。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县民政局要提前谋划、充分准备,汲取周边县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经验做法,切实发挥老年康养中心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尊老为德、敬老为善、爱老为美、助老为乐”的良好氛围。

十二、会议审议了县民政局提交的《关于实施精河县鸿福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培疗机构转型养老项目的请示》(精民发〔2022〕2号)。会议指出,要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积极性,增加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扩大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我县养老服务体系。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由县民政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按照规范流程,严格做好农牧民技术学校(原县第一幼儿园)资产调拨工作。

十三、会议审议了县总工会提交的《关于精河县总工会与工业园区合建共享工人文化宫的请示》(精工发〔2022〕9号)。会议指出,工人文化宫是全县干部职工及企业员工的“学校和乐园”,县总工会与工业园区合建共享在集中要素供给和资源整合、激发全县职工和企业员工积极性、主动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具有重要作用。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县总工会要规范办理相关手续,加快推进项目落地。

十四、会议审议了县住建局提交的《关于将2019年—2020年棚户区改造中部分选育才小区3号楼征收户异地安置的请示》(精住建发〔2022〕11号)。会议指出,因育才小区3号楼计划建设土地未达成拆迁协议等因素,导致育才小区3号楼未能按时交工,安置在此处的征收户不能按时入住。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1.将2019年—2020年棚户区改造中,选择育才小区3号楼的21户征收户安置在祥福雅居小区二期,按原选定育才小区3号楼楼层面积单价进行核算,超出原选定楼层面积部分按2021年祥福雅居小区二期棚改安置房价格执行。2.县住建局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流程,按要求妥善处理好21户居民住房问题。

十五、会议审议了县住建局提交的《关于将人社局原办公楼、地震局原办公楼用于征收安置的请示》(精住建发〔2022〕26号)。会议指出,为统筹考虑县域内城市规划布局,进一步盘活资产、化解债务风险,有效避免办公楼失修带来的经营及安全问题。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县住建局要严格按照流程办理,妥善解决好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精河分公司及新疆电信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安置工作。

十六、会议审议了县消防大队提交的《关于精河县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请示》(博精消〔2022〕28号)。会议指出,“十三五”以来,全县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消防救援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了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县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防范和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水平,推动消防救援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

十七、会议审议了县教育局提交的《关于精河县第一幼儿园等五所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的请示》(精教发〔2022〕15号)。会议指出,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县教育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精河县第一幼儿园等5所学校固定资产的核销手续。

十八、会议审议了《关于精河县创建“教育强县”三年行动方案的请示》(精教发〔2022〕38号)。会议指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政治方向,立足我县教育实情,抢抓发展机遇、补齐发展短板,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在强化教师队伍专业素质提升、改善办学条件上下功夫,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各族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十九、会议审议了县教育局提交的《关于精河县教育局固定资产移交的请示》(精教发〔2022〕14号)。会议指出,闲置资产调拨并合理利用,能够实现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会议原则同意将大河沿子镇第二小学于2020年购入的批量办公及防疫设备划拨至大河沿子镇第一小学。会议要求,县教育局按照相关程序做好资产划拨相关工作。

二十、会议审议了县城投公司提交的《关于成立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请示》(精安水利〔2022〕3号)。会议指出,精河新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成立,对加快我县推动能源科技进步、促进经济高质量赶超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会议要求,要紧紧围绕“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和科技创新规划工作部署,健全经济发展全产业链建设,全面提升精河经济综合实力。

二十一、会议审议了县文旅局提交的《关于精河县创建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请示》(精文旅发〔2022〕51号)。会议指出,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成功创建,在带动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争取更多国家、自治区项目倾斜、政策支持,具有积极意义。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将旅游业打造成为精河县的支柱产业,着力构建新旅游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我县旅游业整体服务水平,提升精河县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会议原则同意该请示,县文旅局要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提请县委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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