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探索和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提升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用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依据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为切实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规范有序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保信用建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规范管理、认真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照“双公示”目录和我局《权责清单》,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公示,截至目前,2024年上半年新疆金掌柜财务服务有限公司1家企业向我局提出代理记账资格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全县7家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工作,已将数据进行归集上传至平台进行公示。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我局下发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企业,不断优化抽查方式,统一规范标准,公平抽查监管,编制更新财政局的“一单两库”,2024年在国家企业信用平台与县市监局开展联合检查2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对随机确定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网上精河公布。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