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精河县财政局立足财政职能,安排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80万元,重点用于基层社区阵地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大财政投入,聚焦阵地功能优化
结合各社区实际情况,综合考量社区人口规模、服务需求及基础设施现状等因素,安排精河镇学苑社区、精河镇绿园社区、大河沿子镇曙光社区、托里镇杞香社区各20万元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共计80万元。一是重点优化便民服务功能,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中心,购买桌椅家电,对社区阵地进行修缮、扩建等,改善基础服务设施,更好地服务群众、凝聚群众。二是聚焦文体娱乐功能升级,改扩建多功能文体活动室,配备各类文体娱乐活动设施,同步开辟户外休闲区,满足群众日常健身、文化交流需求。三是侧重功能布局整体优化,完善心理咨询室、矛盾调解室以及党员教育活动室等功能室整体布局,开展民族团结座谈、邻里矛盾调解等活动。
二、严格资金监管,确保功能提升落地
建立全流程资金监管机制,筑牢资金使用“防火墙”。一是明确资金使用红线,要求所有资金专项用于社区阵地设施改造、功能室配置、布局调整等,严禁挪用于办公设备采购、人员经费等支出,确保每一分钱都为群众服务。二是严格执行审批流程,要求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完整的资金支付材料,依据文件规定审核资金用途,重点核查是否用于基层社区阵地服务能力提升方向。三是实施动态监控,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时监控资金流向、使用进度、支出明细等,确保专款专用,防止资金挪用与浪费。
三、突出绩效导向,提升阵地服务效能
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不断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闭环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结果应用,充分发挥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让社区阵地真正“用起来、活起来”。
下一步,精河县财政局将继续做好资金监管工作,不断优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基层组织建设财政投入力度,为推动精河县基层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贡献财政力量。
审核人:徐兴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