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立足财政部门宏观调控与服务保障职能,以构建“财政+金融”协同发力机制为核心,着力破解民间投资融资堵点难点,推动民间投资环境持续优化、活力不断释放。
一、创新做法显实效
㈠建立银企常态化对接机制:积极配合商工局、工业园区等部门开展企业融资需求调研,梳理相关金融产品清单并推送至企业集群。定期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畅通融资需求传递渠道,实现金融资源与民间投资项目精准匹配,切实提升融资对接效率与成功率。
㈡创新财政金融扶持政策:聚焦降低民间投资融资成本、激发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指导县银鑫融资担保公司聚焦中小微企业、涉农主体等重点领域,将担保费率降低至1%。同时督促银行机构执行普惠型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如,农业银行“棉农e贷”年利率低至3.1%,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有效降低金融机构信贷风险顾虑,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民间投资领域。
㈢优化金融服务保障流程:推动银行机构实现10万元-30万元小额贷款线上审批、当日放贷;30万元以上贷款组建专项审批会,落实专人专办、限时办结,大幅压缩贷款审批周期,切实提升融资服务效率,切实打通金融服务民间投资“最后一公里”。
二、当前面临的困难
一是融资保障力度仍需加强:民间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规模较大,银行可放贷资金规模与项目实际需求相比仍有差距,资金覆盖率有待提升;部分民间投资主体因抵押物不足、信用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难以获得足额信贷支持。二是金融产品供给不够适配: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民间投资项目的专项金融产品开发力度不足,仍以传统抵押类信贷产品为主,对轻资产、高技术含量的科技型、创新型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不够,难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阶段民间投资项目的多样化融资需求。三是统筹协调合力仍显不足:相关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够健全,政策宣传解读的精准度和覆盖面有待提升,部分民间投资主体对金融支持政策知晓度不高、理解不深,导致政策红利未能及时充分释放;跨部门协同推进解决民间投资融资问题的联动机制不够顺畅,未能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三、意见建议
㈠推动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民间投资特点与需求,开发“民间投资项目专项贷”“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等特色金融产品,创新“未来收益权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融资模式,加大对科技型、创新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接,积极争取专项信贷额度与优惠利率贷款,为重大民间投资项目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㈡健全协同联动工作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积极争取政策、资金、资源支持。持续推动“财政补贴+融资担保”深度融合,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切实缓解民间投资融资难题,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金融支撑。
㈢强化政策宣传与统筹协调:持续加大金融支持民间投资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确保民间投资主体准确理解政策、用足用好政策;进一步健全部门间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与工作联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切实提升政策执行效能,为民间投资发展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策环境和服务氛围。
审核人:皮肉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