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日益严重,人们逐渐认识到保护地球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把握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宗旨精神,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我们要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具体实施保护环境、保护地球措施如下:
一、资源保护措施
(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保护动植物、水域、湿地等自然资源,恢复退化的生态系统,维护生态平衡。
一是大力推进国土绿化。2023年全县完成国土绿化11.8181万亩,造林任务完成率106%,完成年度造林任务结果上图11.8131万亩,完成率100%;组织实施“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项目,完成县级义务植树造林481.3亩,栽植苗木8.8万株;为落实新植灌木林任务,与新疆林科院防沙治沙研究所合作,在木特塔尔沙漠实施300亩梭梭无灌溉荒漠造林,并形成完整的技术规程。二是加强草地平衡增长。2023年完成人工种草3万亩,草原围栏3.4万米,完成率100%;三是落实防沙治沙任务。申创国家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县级),示范方向为干旱沙漠边缘及绿洲类型区沙化土地多业一体化综合治理模式;2023年度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4.82万亩,沙化土地治理任务完成率125%。
(二)推广可持续利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环保的核心。在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要确保其可持续利用,防止过度采掘利用。
一是推进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创建。督促现有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责任主体,2家矿山正在创建绿色矿山。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修复日常监管工作。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共计提基金384.11万元;开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双随机、一公开”,督促生产矿山企业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确保不产生新的治理欠账。三是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根据最新划定的“三区三线”成果,全县划定耕地保护红线118.61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82.0674万亩;四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精河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7.76万亩,所有工程已完成100%工程量,已完成单位自验。
(三)建设节约型社会。从根本上节约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23年精河实施完成水利工程11个,分别为:百棵树河巴音阿门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百棵树河北地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阿合其农场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乌兰旦达盖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下天吉水库-工业园区段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2023年精河县农村维修养护工程、2023年沙尔托海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大河沿子老南干渠改造项目、山洪灾害预警项目及水资源管理项目。续建项目为大河沿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71%。投入资金22210万元。
二、环境治理措施
(一)加强城市环境治理。一是加强烟尘污染治理。实施煤改电一期集中供热建设项目,对全县供热管网进行整合提标改造。该项目的建设实施将节约原煤约3万多吨,减少了煤渣、煤灰等有害排放物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推进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精河县完成城镇及乡镇集中供热煤改电工程4个,共节约原煤约17650吨,总供暖面积632.35万平方米。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二是实施城市扬尘治理。严格绿色施工管理。严格要求开工前在施工车辆进出口铺设防尘沙石料,并告知没有施工防尘处理措施的,坚决不允许开工建设,宣传指导施工企业8家。强化城市垃圾、渣土运输车辆智能化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全密闭运输,严查随意撒漏等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未发生车辆违规运输扬尘情况;对餐饮油烟、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恶臭污染、烟花爆竹燃放等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处罚,重点针对精河县美食街油烟污染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目前正在督促相关餐饮店铺落实整改。三是实施机动车污染治理。全面落实汽油车、柴油车国VI新车准入标准,严格机动车环保准入,截至目前,新车准入机动车38546辆,其中汽车28667辆、摩托车9703辆、农用运输车15辆、挂车161辆。严格机动车检测,对辖区内拥有机动车检测资质的“金桥检测站”和“宏德检测站”已规范化联网,排放检验信息已实现联网核查。
(二)改善农村环境。一是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2023年农村户厕新建任务593座,已完成户厕新建594座,完工率100.2%;2023年农村户厕整改任务2574座,已完成户厕整改2601座,完工率101%。二是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初步建设形成,户集、村收、乡镇转运、乡镇处理(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有效运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推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集中供水率、供水保证率均达100%。三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2023年精河县建立绿色防控及农药零增长示范区7个,示范面积为0.91万亩,辐射面积在12万亩次。实施绿色防控面积61.4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1%。农药用量174.75吨,较2022年175.8吨减少1.05吨,减少了0.6%。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0.01高强度地膜7.8万亩,推广无膜玉米栽培技术应用0.67万亩,购买残膜回收机具61台,残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
三、环境保护措施
(一)普及环保知识。通过广泛教育和宣传,提高群众环保知识,并能树立环保观念,理性使用资源,减少污染排放。以“八五”普法规划为引领,完善“以案释法”工作制度,2023年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世界环境日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向全县各族群众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环保手提袋、围裙500余个;通过《网上精河》网站、《精河零距离》公众号、微信工作群、朋友圈等报道先进典型,提高公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对环境污染的监管,对污染企业追责问责,惩罚措施更加严格。2023年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对辖区企业进行监察监管,出动执法人员474人次,检查企业236家次,立案11件,行政处罚8起,罚款64.38万元,责令改正7件,免于行政处罚3起,下达监察意见书21份。共办理环境信访事项30件,办理率100%。对辖区企业开展日常抽查11次,抽查企业29家次;专项抽查18次,抽查企业168家次。联合多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检查,共抽查6次,检查企业16家,对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
(三)推广绿色能源。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生态环境资粮。一是强化总量控制实现效能减排,严格执行《自治州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方案》《博州区域重点行业假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削减方案》,2023年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39个均不属于高项目。2023年淘汰拆除燃煤锅炉12台共计94.5蒸吨,节省燃煤21017.88吨,完成大气污染物削减量NOX 61.79吨,VOCs 0.120吨。大力推广实施绿色能源建设,精河县已建成新能源项目15个,并网装机容量为24.6万千瓦,其中光伏20万千瓦、水电4.6万千瓦。
审核人:娜尔给扎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