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末,精河县1—11月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完成3.22亿元,同比增长14.8%,增速较1—10月回落1.2个百分点,11月当月完成0.28亿元,同比增长3.8%。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㈠限额以上批发业平稳运行。1—11月份,限额以上批发业实现销售额25.1亿元,同比增长31.8%;11月份,批发业实现销售额4.5亿,同比增长14.3%,其中,棉、麻批发企业销售额4.3亿元,同比增长14.8%,1-11月份销售额20.6亿元,同比增长18.3%,占限上批发业商品销售额的80%以上;裕泰棉业、惠农棉业、天顺祥棉花加工11月销售额较高;诺森农业11月开始大量销售,环比增速大幅提高。
㈡住宿餐饮业稳健增长。1-11月份,住宿业实现营业额9091万元,同比增长32.9%,餐饮业实现营业额6854.7万元,同比增长21.4%;11月份,住宿餐饮业总体呈现“住宿放缓,餐饮活跃”的分化特征,住宿业季节性回调明显,受旅游淡季、季节性因素及“十一”长假后需求回落的共同影响,11月当月住宿业环比减少26.9%;餐饮业消费活力持续释放,得益于“双11”、秋冬美食季等消费节点带动,11月当月同比增长20.3%,累计同比增长21.4%;11月新增1家酒店永利锦疆酒店,拉动住宿业营业额5.1个百分点。
㈢零售业增长态势稳固。1—11月份,限额以上零售业实现销售额2.32亿元,同比增长14.3%;基本生活类商品增长平稳,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26.4%,饮料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7%,烟酒类商品同比增长3.5%;升级类商品销售额增速显著,1-11月化妆品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97.6%,鞋帽类商品销售同比增长36.1%;线上消费保持良好增长态势,1-11月份,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58.2%。
二、存在问题
㈠消费增长内生动力仍显不足。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居民消费预期偏谨慎,部分可选商品消费增长乏力,市场“促而不旺”现象依然存在,除节假日和大型促销节点外,日常消费较为平缓。
㈡限上零售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对消费市场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有限。旅游快速发展,但因消费分散,限上企业、单位培育能力较弱,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速增长压力较大。
三、对策建议
㈠激发消费市场潜力。一是当前,应充分利用假期经济,在重要消费节点(如元旦、春节旅游旺季)统筹开展“购物节”、“美食节”等线上线下融合促销活动,营造浓厚消费氛围;二是充分利用全疆道路旅客运输“400、600公里”安全管理规范机遇,鼓励住宿餐饮商家加强与旅游团体的合作,提升游客流量,释放旅游红利对住宿餐饮业的刺激消费作用。
㈡强化主体培育,夯实发展根基。一是认真摸底、分类排查现有商贸流通企业,与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对新注册商贸企业、餐饮住宿企业个体进行认真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个体户,动员年度申报“限上”大个体,做到应统尽统;二是加强对商贸企业的统计业务指导,特别是对新入库企业和统计人员频繁变动的企业,确保统计制度了解到位、数据填报规范准确。
审核人:马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