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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1-09-14

来源: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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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领导。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施旅游兴疆战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拟定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文物工作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拟定精河县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创新融合绿色发展,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落实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三)管理精河县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精河县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构建全媒体时代的宣传营销平台和机制。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文化和旅游景区管理,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及艺术研究、评论,扶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精河县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负责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交流推广。

(六)统筹规划文化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文化和旅游扶贫。

(七)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指导文化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

(八)负责精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九)指导统筹文物工作。负责文物保护管理、抢修维修、考古发掘、科技研究、文物鉴定以及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博物馆和革命文物工作,依法规范社会文物流通、经销和拍卖活动等工作。

(十)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十一)统筹规划全县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县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指导工作队伍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及监督管理。挖掘、整理、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促进民族体育事业发展。发掘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建立健全体育人才储备库。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承办和参加各级体育赛事,承办和指导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监督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十三)负责权限内文化、旅游、体育类民办企业单位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管理和指导。

(十四)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十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七)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八)完成县党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0年度,实有人数39人,其中:在职人员2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决算包括: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决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业务和文物办公室、旅游办公室。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2197.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28.44万元,增长286.37%,主要原因是:新增巴音阿门景区及托托河景区停车场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本年支出2197.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02.51万元,增长269.52%,主要原因是:新增巴音阿门景区及托托河景区停车场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219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97.03万元,占9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6万元,占0.0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219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61万元,占18.87%;项目支出1782.48万元,占81.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97.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28.42万元,增长286.39%。主要原因是:新增巴音阿门景区及托托河景区停车场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财政拨款支出2197.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02.49万元,增长269.53%,主要原因是:新增巴音阿门景区及托托河景区停车场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73.36万元,决算数2197.0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64.14%,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73.36万元,决算数2197.0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364.14%,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87.03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70101行政运行313.28万元;

2070109 群众文化26.33万元;

2070199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00.3万元;

2070204 文物保护48万元;

2070607 电影67.83万元;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44万元;

2299901 其他支出1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5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63.1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6.48万元,比上年减少0.72万元,降低10.01%,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万元,占68.06%,比上年减少0.49万元,降低10.02%,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2.07万元,占31.94%,比上年减少0.23万元,降低10%,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车辆加油、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过路费及洗车费。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

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公务接待用餐。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690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6.51万元,决算数6.4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未安排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4.41万元,决算数4.4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10万元,决算数2.0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4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3万元,增长2048.94%,主要原因是:新增巴音阿门景区及托托河景区停车场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3万元,增长2048.94%,主要原因是:新增巴音阿门景区及托托河景区停车场项目、输变电工程项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15万元,比上年增加30.92万元,增长95.94%,主要原因是取暖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8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7700.41(平方米),价值2333.86万元。车辆5辆,价值81.95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野外文物看护巡查、文化市场出版物流通检查用车、旅游执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782.48万元。

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认真制定预算绩效监控管理办法,全程监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二是扎实开展预算绩效重点跟踪监控,及时把握项目的支付进度和实施节点,对偏离预期绩效目标的支出及时予以调整,保障目标进度序时推进;三是着力深化监控结果应用,资金支付与绩效监控结果挂钩,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绩效运行及纠偏情况支付财政资金。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财项目绩效评价制度有待健全,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性进行了明确,但与之相适应的法规性文件在反馈衔接性制度方面却不够完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仅仅体现为信息反馈和情况迥报,未能与下年度的预算安排行接起来。二是财政项目绩效评价的手段较为落后,还在手工处理的方式,已无法适应绩效评价的需求,很难起到轴助决策的作用。三是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足,在完成绩效评价之后,要制作评价结果,结合预算部门的预算编制和管理责任,对预算部门实施规范管理,把评价结果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去,以促进绩效评价工作不断进步,不断发展、不断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评价制度在编上年执行预算作情况以及预估的合理编制预算执行及监督门、政府、单位都进行绩效评价。财政评价制度不断完善,继续加大相关制度的制定健全项目绩效。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评价工作的推进,应加快效评价信息化建设的评价过程中积极收集进行分类管理,不断积累资料,比较并分析项目绩效投入、产出和效益情况。三是重视项目绩效成果的应用。

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5.19中国旅游日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91.00

91.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91.00

91.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深入宣传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注重实效、利民惠民的“中国旅游日”系列文旅活动,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促进就业、传承文化、提升素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决定举办以“新旅游·新常态”为主题的5·19中国旅游日系列文旅活动和“融情五月、激情飞扬”2020年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用于前期准备,场地布置,邀请裁判员,举办活动启动仪式及开幕式、运动会竞赛项目等。推进全县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提升城镇居民及农牧民群众幸福指数。

举办以“新旅游·新常态”为主题的5·19中国旅游日系列文旅活动和“融情五月、激情飞扬”2020年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场,参与人数达到1000余人次。推进了全县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提升了城镇居民及农牧民群众幸福指数。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乡镇场数量(个)

=7

7

3

3



运动会项目数量(个)

≥6

6

3

3



裁判员数量(个)

≥30

30

4

4



群众性体育活动参与人数(人)

≥500

500

4

4



质量指标

运动项目开展率(%)

=100%

100%

4

4



各项赛事完成率(%)

=100%

100%

4

4



资金支付率(%)

=100%

100%

4

4



时效指标

各项费用支付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100%

4

4



成本指标

媒体宣传费用(万元)

≤30

30

4

4



赛事奖金(万元)

≤40

40

4

4



场地布置费用(万元)

≤10

10

4

4



裁判人员劳务费食宿费(万元)

≤6

6

4

4



租车费(万元)

≤5

5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进全县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持续提高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城镇居民及农牧民群众幸福指数

有效提升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民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春节文艺晚会




主管部门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5.00

15.00

15.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5.00

15.00

15.00

10

100.0%

1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在元旦、春节期间献上内容丰富、格调高雅、形式活泼、百姓喜闻乐见的文化盛宴。

举办晚会1场,参与演员人数达20人,按照国家文化部关于大力开展“我们的节日”总体要求,完成了我县传统节日文化活动目标任务,进一步为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供了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租赁LED大屏幕(㎡)

≥120

120

3

3





大屏幕动态素材制作(个)

≥1

1

3

3





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数量(件)

≥1

1

4

4





演出场次(次)

≥1

1

4

4





新媒体设备利用次数(次)

≥1

1

4

4





参与演员人数(人)

≥20

20

4

4





质量指标

经费按期发放兑现率(%)

=100%

100%

4

4





时效指标

2020年1月30日前完成

=100%

100%

4

4





成本指标

租赁LED大屏幕(元)

≤80000

80000

4

4





大屏幕动态素材制作(元)

≤4000

4000

4

4





舞台艺术作品创作数量(元)

≤35000

35000

4

4





服装租赁(元)

≤28800

28800

4

4





演员化妆(元)

≤2200

2200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媒体宣传率(%)

=100%

100%

10

10





提高活动的普惠率,丰富全县城镇居民及农牧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有效提升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城镇居民及农牧民群众幸福指数

有效提升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镇居民满意度(%)

≥97%

97%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评自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文体中心水电暖费用


主管部门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2.00

11.00

11.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2.00

11.00

11.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用于缴纳科技文化中心楼水电暖费用,确保楼宇各项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保证楼内各办公场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县科协、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县图书馆)和厅室(民族团结教育展厅、县美术馆、县科技馆)正常开展工作。

2020年度已完成360000千瓦时用电量,6000吨用水量及468.22平方米的采暖面积,服务150余人次干部群众,保证了12个月的科技文化中心楼水电暖正常、电梯运行正常、楼内设施一切正常。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及业务保障能力,提升办公环境,干部群众满意度达到95%。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用电量(千瓦时)

≥360000

360000

4.5

4.5



用水量(吨)

≥6000

6000

4.5

4.5



采暖面积(平方)

≥468.22

468.22

4.5

4.5



服务人数(人)

≥150

150

4.5

4.5



质量指标

服务合格率(%)

≥95%

95%

4.5

4.5



时效指标

保障时间(月)

=12

12

4.5

4.5



缴纳及时率(%)

100%

30%

4.5

4.5



成本指标

电费单价(千瓦时/元)

≥0.5

0.5

4.5

4.5



水费单价(元)

≥3.3

3.3

4.5

4.5



取暖费每平方(元)

≥24.68

24.68

4.5

4.5



文体中心水电暖费用(万元)

≤11

11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水电费、楼内设施维修等费用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有效提升

100.0%

6

6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及业务保障能力

有效提升

100.0%

6

6



提升办公环境

有效提升

100.0%

6

6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综合服务保障提质增效

有效提升

100.0%

6

6



提升后勤保障能力显著

有效提升

100.0%

6

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部职工满意度(%)

≥95%

98.0%

5

5



各族群众满意度(%)

≥90%

95.0%

5

5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预拨枸杞节经费

主管部门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65.00

65.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65.00

65.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举办新疆·精河枸杞文化旅游节开幕式文艺晚会、电音晚会、闭幕式晚会。经费用于支付舞台舞美设备租赁预付款及演出费用预付款。

举办了1场新疆·精河枸杞文化旅游节开幕式文艺晚会、电音晚会、闭幕式晚会,观演人数达到五百余人次,制作动态素材1个。经费用于支付舞台舞美设备租赁预付款及演出费用预付款。促进群众就业增收,优化生产产业布局效果较为显著,长期推动当地特色产品影响力,提升了城镇居民满意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租赁舞台、LED大屏、音响设备、灯光设备(天)

=3

3

6

6


制作动态素材(个)

=1

1

6

6


开幕式晚会演出节目(个)

=13

13

6

6


质量指标

经费按期支付率(%)

=1

100%

7

7


演出节目完成率

=1

100%

7

7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1日

100%

6

6


成本指标

舞台舞美设备租赁预付款(万元)

=10

10

6

6


演出费用预付款(万元)

=10

10

6

6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介和获奖项目媒体宣传率(%)

≥96%

100%

10

10


促进群众就业增收,优化生产产业布局

效果较为显著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当地特色产品影响力

长期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镇居民满意度(%)

≥95%

95%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第二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前期费用

主管部门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0.60

10.6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60

10.6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精河县城至巴音阿门景区输变电线路建设项目是2020年精河县旅游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巴音阿门定居点至巴音阿门景区40千米10千伏输变电线路,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为解决牧民及景区用电问题,经费用于完成精河县城至巴音阿门输变电线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以及完成精河县城至巴音阿门景区输变电线路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咨询服务,包括编制项目专项政府债券发行实施方案费用;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建设了巴音阿门定居点至巴音阿门景区40千米10千伏输变电线路,计划总投资1200万元,解决了牧民及景区用电问题,推动了当地特色产品影响力,促进了群众就业增收,优化了生产产业布局。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个)

=1

1

3

3


项目专项政府债券发行实施方案(个)

=1

1

3

3


财务审计报告(个)

=1

1

3

3


法律意见书(个)

=1

1

3

3


质量指标

财务审计报告完成率(%)

=100%

100%

3

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率(%)

=100%

100%

3

3


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咨询服务完成率(%)

=100%

100%

3

3


时效指标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及时率(%)

=100%

100%

4

4


财务审计报告完成及时率(%)

=100%

100%

4

4


项目政府专项债券咨询服务完成及时率(%)

=100%

100%

4

4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0年9月30日

100%

4

4


成本指标

可行性研究报告(万元)

=3

3

4

4


政府专项债券咨询服务(万元)

=7.6

7.6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城镇居民及农牧民群众幸福指数

持续提升

96%

15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全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持续推进

100%

15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镇居民满意度(%)

≥95%

95%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文化馆装修工程款

主管部门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26.33

26.33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6.33

26.33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为完成对年初工作的总体计划和部署,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文化馆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文化馆的综合管理水平,保障公共服务场地和设施向社会的免费开放,向群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最大化惠及全县人民,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经费用于完成精河县文化馆工作用房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展览馆、器乐室、声乐室、工作区、办公室、卫生间等区域,更好的开展志愿者下基层服务活动,开展业务培训,为培养基层文化人才发挥重要作用。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费保障使办公效率大幅提高,干部职工满意度达96%

完成了精河县文化馆工作用房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展览馆、器乐室、声乐室、工作区、办公室、卫生间等区域,更好的开展志愿者下基层服务活动,开展业务培训,为培养基层文化人才发挥重要作用。有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费保障使办公效率大幅提高,干部职工满意度达96%,丰富居民及乡镇村队农牧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筑面积(平方米)

=2877.41

2877.41

6

6


建筑层数(层)

=2

2

6

6


施工公司(个)

=1

1

6

6


质量指标

完成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100%

100%

6

6


工程款支付完成率(%)

=100%

100%

6

6


时效指标

装修工程按时支付率(%)

=100%

100%

7

7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0年5月31日

100%

7

7


成本指标

装修工程尾款金额(万元)

=26.33

26.33

6

6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丰富居民及乡镇村队农牧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长期

100%

30

3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部职工满意度(%)

≥98%

98%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为民办实事”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经费-文旅局

主管部门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0.00

10.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00

10.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用于工作性经费,主要用于补充村队“两委”开展各项活动经费。

(2)以奖代补助的形式,用于农户“改厕”工程补助。

(3)用于红白喜事、访贫问苦、送温暖等支出。

开展村队“两委”开展各项活动7场。通过以奖代补助的形式,发放了农户“改厕”工程补助。通过访贫问苦、送温暖等支出,改善了村貌,让老百姓感受党的温暖,保证了访惠聚工作有序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慰问贫困户、“四老”人员、各类先进模范人员(人)

≥40

40

4

4


农村“改厕”工程(户)

=100

100

4

4


村两委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联谊活动(场)

≥7

7

4

4


质量指标

农村“改厕”工程完成率(%)

=100%

100%

4

4


项目资金的发放兑现率(%)

=100%

100%

4

4


各类文化体育联谊活动完成率(%)

=100%

100%

4

4


时效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率(%)

=100%

100%

5

5


访惠聚工作开展及时率(%)

=100%

100%

5

5


成本指标

享受工程补助(元/户)

=100

100

4

4


慰问资金(元/人)

=200

200

4

4


开展活动资金(每次/元)

=1000

1000

4

4


访惠聚经费(万元)

=10

10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村貌,让老百姓感受党的温暖

有效改善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农村村容村貌整治(%)

有效改善

10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证为民办实事工作有序开展

有序开展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6%

96%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美术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7.50

17.5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7.50

17.5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及上级关于对美术馆免费开放和美术展览要求,团结奉献,积极进取,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良好。一年来,以弘扬和谐文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为主题,展示优秀艺术为宗旨,组织开展美术创作、研究、培训等工作,承担各级美术作品和美术的展览、陈列、征集、收藏,并利用美术和美术馆资源,开展学术研究,教育推广,对外交流和公共文化服务,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 全面推进各项展览工作,为全县提供良好的美术观赏环境。结合民族团结教育,以弘扬民族精神,传递正能量,廉政教育,农民画等主题内容,坚持现代文化引领方向,以满足各族干部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根本目标,狠抓队伍,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坚持“老、中、青、少”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举办书画展、书画摄影展、培训等活动,发现人才,挖掘人才。

举办美术馆书法作品展1次,美术馆摄影作品展1次,美术馆剪纸农民画展1次等多次活动。有效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活动的普惠率,丰富全县城镇居民及农牧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美术馆免费开放时间(天)

≥300

300

5

5


美术馆书法作品展(次)

≥3

3

5

5


美术馆摄影作品展(次)

≥1

1

5

5


美术馆剪纸农民画展(次)

≥4

4

5

5


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任务(个)

≥1

1

5

5


质量指标

美术馆展览活动完成率(%)

≤100%

100%

5

5


美术馆免费开放工作任务完成(%)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举办美术馆画展、笔会活动时间(月)

12

12

5

5


成本指标

美术馆举办8次画展、笔会、活动(万元)

=15

15

5

5


美术馆免费开放(万元)

=2.5

2.5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活动的普惠率,丰富全县城镇居民及农牧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有效提升

100%

7

7


公共服务水平及业务保障能力提升

有效提升

100%

7

7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场馆持续开展,并长期坚持(%)

≥95%

100%

8

8


提升城镇居民及农牧民群众幸福指数

有效提升

90%

8

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镇居民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3.20

13.2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3.20

13.2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城乡电影放映服务中心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县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宣传创新惠民利民为根本的工作任务,完成55个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行政村服务店运行维护、660场公益性电影放映、基层文化体育活动660场。丰富全县基层农村农牧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活动的普惠率。提高人民群众对电影文化的普及率,丰富全县城乡电影以及乡村队农牧民群众对红色电影的新的认识。

完成了55个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行政村服务店运行维护、660场公益性电影放映、基层文化体育活动660场。丰富了全县基层农村农牧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文化活动的普惠率。提高了人民群众对电影文化的普及率,丰富了全县城乡电影以及乡村队农牧民群众对红色电影的新的认识。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惠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行政村服务(村)(个)

=55

55

4

4


惠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行政村服务(社区)(个)

=16

16

4

4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行政村服务点运行维护、公益性电影放映场次(次)

=660

660

4

4


野外放映员人数(个)

=4

4

4

4


质量指标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行政村服务点运行维护、公益性电影放映、基层文化体育活动(村)(社区)完成率(%)

≥96%

≥96%

5

5


野外放映员补助发放率(%)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资金按期拨付使用率(%)

=100%

100%

4

4


资金到位落实任务完成率(%)

=100%

100%

4

4


野外放映员补助发放及时率(%)

=100%

100%

4

4


野外放映员补助发放月数(月)

≤12

≤12

4

4


成本指标

项目资金按照相关批复足额到位(万元)

=13.2

13.2

4

4


按时保障野外放映员补助(元/场次/人)

=50

50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丰富全县基层农村农牧民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逐步丰富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文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长期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镇居民满意度(%)

≥96%

≥96%

5

5


乡镇村队居民满意度(%)

≥96%

≥96%

5

5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

主管部门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10.00

10.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0.00

10.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业余体校武术套路及散打2个项目训练项目,组织开展至少2次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全县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城镇居民及农牧民群众幸福指数。

完成了2个业余体校武术套路及散打项目训练项目,组织开展了2次群众性体育活动,群众性体育活动参与人数达到500人次。推进了全县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了城镇居民及农牧民群众幸福指数,提升了居民满意度。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业余体校训练项目数量(个)

≥2

2

4

4


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次数(次)

≥2

2

4

4


群众性体育活动参与人数(人)

≥500

500

4

4


质量指标

按时完成群众性体育活动(%)

≥90%

90%

4

4


按时完成业余体校训练项目(%)

≥90%

90%

4

4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90%

90%

5

5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群众性体育活动(%)

≥90%

90%

5

5


按时完成业余体校训练项目(%)

≥90%

90%

5

5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0年12月31日

100%

5

5


成本指标

承担业余体校武术套路及散打2个项目训练资金(万元)

=8

8

5

5


组织开展至少2次群众性体育活动(万元)

=2

2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城镇居民及农牧民群众幸福指数

逐步提升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进全县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有序推动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民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野外文物保护单位看护人员专项补助资金

主管部门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48.00

48.00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8.00

48.00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自治区文物局的通知要求,全县聘用20名野外文物看护员对县域范围内13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看护。要求每周巡查一次,现场拍摄照片和视频进行上报。根据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20人每月共计发放4万元。全年共计发放生活补助48万元。

聘用了20名野外文物看护员对县域范围内13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看护。每周巡查一次,现场拍摄照片和视频进行上报,上报巡查资料及时。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20人每月共计发放4万元。全年共计发放生活补助48万元。宣传了文物保护意识,弘扬了传统文化,提升传统文化影响力与软实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文物看护人员数量(人)

=20

20

3

3


全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处)

=13

13

3

3


上报巡查资料(年/次)

=12

12

4

4


巡查次数(年/次)

=48

48

4

4


质量指标

2020年全年野外看护人员补助发放完成率(%)

=100%

100%

4

4


文物安全保障率(%)

=100%

100%

4

4


巡查次数完成率(%)

=100%

100%

4

4


上报巡查资料及时率(%)

=100%

100%

4

4


时效指标

巡查次数完成及时率(%)

=100%

100%

4

4


上报巡查资料完成及时率(%)

=100%

100%

4

4


工作任务完成截止时限

2020年12月31日

100%

4

4


成本指标

看护员生活补助标准(人/月/元)

=2000

2000

4

4


2020年看护员生活补助经费(万元)

=48

48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宣传文物保护意识,弘扬传统文化

长期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传统文化影响力与软实力

中长期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5%

10

10


总分

100

100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博州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第三期工程款及监理费

主管部门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实施单位

精河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00

464.85

464.85

10

10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464.85

464.85

100.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标准篮球馆、乒乓球馆一体楼以及塑胶跑道4500平方米、人工草皮7700平方米。

建设了1900平方米的标准篮球馆,310平方米的乒乓球馆,380平方米的羽毛球馆,4500平方米的塑胶跑道、7700平方米的人工草皮,提高了全民健身意识,促进了全民生活健康幸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塑胶跑道(平方米)

=4500

4500

3

3


人工草皮(平方米)

=7700

7700

3

3


标准篮球场(平方米)

=1900

1900

4

4


乒乓球馆(平方米)

=310

310

4

4


羽毛球馆(平方米)

=380

380

4

4


质量指标

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4

4


购置材料质量合格率(%)

=100%

100%

4

4


时效指标

工程按期完成率(%)

=100%

100%

4

4


工程量完成率(%)

=100%

100%

4

4


成本指标

塑胶跑道(元/平方米)

=320

320

4

4


人工草皮(元/平方米)

=380

380

4

4


全民健身中心平均单位成本(元/平方米)

=1850

1850

4

4


博州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第三期工程款及监理费(万元)

=464.85

464,85

4

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全民生活健康幸福

有效促进

100%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高全民健身意识

有效提高

100%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游客满意度(%)

≥96%

96%

10

10


总分

100

100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审核人:廖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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